韓國新任總統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首爾最高法院日前推翻無罪判決,將審判延期至6月18日並強調不會受到任何干涉,但首爾高等法院今(9)日宣布,該案審理程序將無限期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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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聯社》報導,韓國首爾最高法院今表示,決定推遲原定於本月18日進行的總統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的重審。法院依據規定總統刑事起訴豁免權的《憲法》第84條做出上述決定。該條規定,除犯有內亂罪或外患罪外,總統在職期間免受刑事起訴。

報導指出,《憲法》第84條並未明確表明是否包括正在審理中的案件,故其間一直成為法律界的爭議。但從法院決定來看,法院認為總統刑事起訴豁免權適用範圍包括正在進行審判的案件。據此推測,在李在明任期內,法院不會對此案進行開庭重審。

李在明除違反《公職選舉法》外,還牽涉4起刑案,包括涉教唆偽證案、大莊洞、柏峴洞、慰禮新城建設項目腐敗案和城南足球俱樂部贊助案、涉對朝匯款案、挪用公款案。此4起刑案的庭審也是否會被推遲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