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一間知名醫美診所傳出醫療糾紛。一名女性進行舒眠電波療程,但施打舒眠針後陷入昏迷。台北市衛生局科長陳怡龍說,稽查診所後,因是由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者施打舒眠針,違反醫師法,除了依法移送地檢署,也予以加重裁處25萬元整。
有關女性因進行舒眠電波療程後,施打舒眠針卻陷入昏迷一事,北市衛生局經調查,陳怡龍指出,因該診所是行政人員施打舒眠針,是未具醫事人員資格者執行醫療業務情事,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北市衛生局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說明,該診所負責醫師違反醫師法第28-4條第3款規定,北市衛生局依據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醫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規定,予加重裁處25萬元整。
衛生局說,經調查違反醫師法第25條相關規定,北市衛生局依據醫師法規定移付醫師懲戒辦理,並針對該醫美診所加強列管。同時,該診所未依規定製作病歷,違反醫療法第68條規定,北市衛生局將依法裁處2萬元整。
北市衛生局說明,已接獲家屬陳情案件,按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規定,已提供家屬醫療爭議調解申請書等相關文件。醫療爭議當事人得檢具申請書,向當地所設置醫療爭議調解會申請,當事人包含與醫療爭議有關之醫事人員、醫事機構、病人或其他依法得提起訴訟之人。調解申請受理後,將先進行審查,資料齊備後,於45天內召開調解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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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說明,該診所負責醫師違反醫師法第28-4條第3款規定,北市衛生局依據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醫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規定,予加重裁處25萬元整。
衛生局說,經調查違反醫師法第25條相關規定,北市衛生局依據醫師法規定移付醫師懲戒辦理,並針對該醫美診所加強列管。同時,該診所未依規定製作病歷,違反醫療法第68條規定,北市衛生局將依法裁處2萬元整。
北市衛生局說明,已接獲家屬陳情案件,按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規定,已提供家屬醫療爭議調解申請書等相關文件。醫療爭議當事人得檢具申請書,向當地所設置醫療爭議調解會申請,當事人包含與醫療爭議有關之醫事人員、醫事機構、病人或其他依法得提起訴訟之人。調解申請受理後,將先進行審查,資料齊備後,於45天內召開調解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