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讓不少人擔憂是「國安危機」,且台灣新生兒率持續下降,為了挽救生育,國健署自110年7月起就擴大提供妻子年齡未滿45歲的不孕症夫妻人工生殖技術補助,且核撥的人工生殖補助款視為免稅範圍,免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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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提到,自110年7月起擴大提供妻年齡未滿45歲不孕症夫妻人工生殖技術補助,與財政部協調將核撥的人工生殖補助款視為免稅範圍,免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進行申報。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林真夙說明,統計自110年7月至114年2月底,約5.8萬對夫妻完成療程及撥款,總金額66.98億元,但並非每對夫妻都有生育,因此通過審查、活產的夫妻共2萬2700對,生下26090名新生兒。

不過,林真夙提醒,雖然報稅時,稅捐稽徵處會取名單,國健署也會提供,但仍提醒民眾可留意自身權益。

國健署補充,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故未納入補助而由民眾自費之人工生殖醫療費用,如欲納入列舉扣除額,仍須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

國健署提到,目前全國102家特約人工生殖機構中,有87家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另有2家為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者,故民眾於此89家人工生殖機構的醫療費用,其自費部分得納入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國健署表示,也可透過國健署網站查詢公告人工生殖機構名單,已標示該機構是否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至於經財政部核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醫院診所名單,可至財政部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