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女老師付9萬元裝假牙,裝完4個月才以假牙不舒服、牙醫性騷她等理由要求診所退費,否則會在網路留負評說醫師摸她胸部;女老師打3次電話都要不到錢,就去警局提告性騷擾,挨告牙醫不起訴確定後開始反擊,告女老師誣告,一審判刑6個月、二審5個月。誣告罪不能易科罰金,法官也不同意緩刑,女老師勢必得上訴最高法院,要不然得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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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師在2022年4月3度前往診所裝假牙、5月回診,到了8月在12天內3度打給診所,聲稱牙醫為她裝假牙時觸碰胸部和下體,要診所調監視畫面。診所主管接到電話覺得不可思議,跟女老師說當下不舒服就要報案,警方會來調證據,監視畫面超過3個月已經洗掉了,為什麼隔4個月才反映?但女老師堅持要退費,還說已在其他地方做新的假牙,如果不退費,要爆料牙醫性騷擾、留負評。

女老師第3次要求診所退費不成的隔天,前往附近派出所報案,主張男牙醫將下巴放在她頭上,身體幾乎靠在一起,她試著後退,男牙醫把她往前推,讓兩人身體又貼在一起;男牙醫甚至用拳頭打她背部兩下,使她「胸部完全彈在他身上」。

被告的男牙醫喊冤絕無性騷,女老師指控的過程從未發生,以他和病患的相對位置,不會有身體緊貼病患的情形。牙醫還說,診療時他的手套都是口水,一般情況下,不會去觸碰病人身體。

牙醫助理作證表示,沒看到牙醫緊貼女老師的身體,她幫牙醫拿器械頂多離開1分鐘,而且診間是半開放式的,外面的病患和診所員工經過會看到裡面發生什麼事。從女老師裝假牙到回診,牙助總共跟診4次,女老師從沒說過牙醫不當碰觸。

法院調閱病歷表,上面記載女老師抱怨另一名牙醫師很兇、希望對她友善一點;她怕痛,希望醫師和助理持續確認她的狀況需不需要休息。法官因此判定,女老師既然會主動告知醫療感受,卻始終沒提到男牙醫騷擾並不合理,加上診所主管、牙助的證詞以及診間照片這些事證,可確定女老師只是為了索討假牙費,憑空捏造性騷擾案,害牙醫莫名其妙接受檢警偵辦、冒著遭受刑罰的風險,不但造成男牙醫身心煎熬,更浪費司法資源。

法官考量女老師並未認罪、犯後態度不佳,也沒賠償男牙醫,因此不宣告緩刑。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