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日前驚傳一起行車糾紛!32歲的鹿姓男子晚上開車行經永業路、新潭路一帶時,突然被後方一輛計程車惡意逼車,且以「強光直射」,視線一度受影響,被迫將車輛停下。怎料,計程車見狀加速超車停在前方,64歲林姓司機隨即下車,手上除了手電筒外,竟然還握著一把刀,嚇得鹿男立刻猛踩油門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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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男隔日(24日)下午原本只是在頂城派出所做了口頭說明便離去,回家後卻越想越後怕,隔天(25日)還是跑到碧潭派出所正式提告,指控林姓司機持刀攔車並以強光干擾行車。

警方依車號循線通知林男於29日到案說明,他解釋,當時正要去釣魚,沿路不斷被對方閃遠光燈,情緒一時失控才以手電筒回照,並帶著殺魚用的刀下車理論,強調並無傷人意圖。不過警方認為,林男的舉動已經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人身自由,全案依妨害自由罪移送法辦。警方提醒駕駛朋友,行車遇到糾紛千萬別衝動,下車理論或亮刀,不只解決不了問題,還可能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