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榮富/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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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侯漢廷因查證不夠嚴謹,做出郭智輝部長「在關稅公告當日停留宴席三小時」結論向郭智輝部長道歉,而郭智輝雖然肯定侯漢廷的道歉,卻持續追究其妨害名譽不撤告。已經請辭的郭智輝,做出了「好人的樣子」卻少了「善人的行為」。若能對侯漢廷撤告,將不會揹負司法追殺的惡名,又能節約司法資源,豈非兩全其美呢?

人非聖賢,誰能無「過」?以人生歷練而言,侯漢廷,是個還不到四十歲年輕人,畢竟難免有衝勁有餘但思慮不周的時候;郭智輝,則已經是古稀之年,在古代可是相當少見,而且是現代企業有成轉而從政的老而彌堅;在「人生歷練」,郭智輝在司法上放「過」侯漢廷一次,會是好人做到底、善事傳千里,就算偶而為之也好,若是對侯漢廷放「過」一馬,可說是「好上加好」、「上善之善」。

以職位的影響力而言,經濟是台灣的生存與發展的命脈,經濟部是協助產業經濟促進國家競爭力的重要部門,經濟部長可說是具有動見觀瞻的影響力職位。郭智輝發出「肯定侯漢廷道歉」的公開聲明,想必全國民眾、朝野上下,都看到了也注意到了。多數的台灣民眾,均是本性善良,既敬重好官也支持勇敢的民代,為民發聲是民代的天職,為民服務則是為官之道。「撤告」是滿足雙方的民代天職與官場道理,這是雙贏也能成為台灣社會的美談。

反過來看,倘若,郭智輝「不撤告」,則是好人做了一半、善事不做到滿;已過古稀之年,若然如此,則顯得太小家子氣、太過與年輕人計較;在企業界就不夠大度,在政治圈則讓台灣民眾覺得格局不夠大;這是郭智輝在個人人生上的損失,也是郭智輝在台灣官場上的不足,對郭智輝而言是雙輸的選擇。

簡言之,不論是人生歷練或是做事為官,該寬恕的時候就寬恕,不要對人窮追猛打,若能「撤告」,在朝在野或是在台灣社會,都是一種避免把事情做絕的智慧,也同時是一種寬容、體諒以及留有餘地的善意表現。既然都已經請辭經濟部長了,也就得饒人處且饒人,就不要司法追殺侯漢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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