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花蓮一名29歲蔡姓女老師,在偏鄉任教不到9個月,因拒絕26歲教友劉姓男子的追求,沒想到在教會宿舍內遭其勒斃,案發隔天警方全力追緝,在新城海堤防風林找到劉嫌,將他帶回偵訊,劉嫌雖坦承犯案,但否認涉及性侵。花檢複訊後,依殺人罪向法院聲押獲准,今天花檢以侵入住宅、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殺人、強盜等罪嫌提起公訴,花蓮地院也預計在今天下午開接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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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男愛慕女老師卻追求未果,5月16日竟擅自闖入對方位在召會2樓的宿舍,並違反女方意願做出強制性交的行為,不僅在被抵抗時施加暴力到對方無法抗拒,還用手指強制性交得逞,最後再用雙手緊掐女方頸部致死。

劉男見女老師死亡後,不僅拿走對方手機、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等物,17日還用她的手機傳訊給召會成員「女老師遭殺害,快去找」的訊息,警方接獲報案後,18日在劉男住所後方的海堤防風林內逮到人,並在家中起出女老師的手機等證物。

劉男被警方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後遭羈押禁見至今,全案經檢警歷經3個多月的調查,花蓮地檢署今天宣布偵查終結,依涉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侵入住宅、第226之1之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第328條第1項之強盜等罪嫌起訴劉並移審花蓮地院,預計下午2時30分開接押庭。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指出,檢方今天除依國民法官法第43條第1項規定提起公訴,由於劉男涉犯殺人結合強制性交等罪,刑期為死刑或無期徒刑,屆時將依國民法官審理被告公訴時,照證據及調查狀況做出具體的求刑主張。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