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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起訴的7名被告包括:張淵翔、吳國勝、國民黨區主任張金發、罷張案領銜人游正義、罷鄭案領銜人紀文荃、中正戶政所主任江鑒育,以及林姓課員。前五人被控行使偽造私文書、非法利用個資等罪,戶政人員則因協助不法動用個資遭檢方起訴。
基隆地院8月首度開庭時,7人皆認罪,案件進入簡式審判程序。歷經審理辯論後,今上午11時宣判,7人均未出庭聆判。法院判處:吳國勝、張淵翔各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並褫奪公權2年;張金發1年8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游正義1年5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紀文荃1年6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江鑒育1年2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林姓課員10月徒刑、緩刑2年。
此外,除林姓課員外,6人須履行80小時義務勞役,全員並應接受法治教育,並繳納20至50萬元不等公庫款。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