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姚姓男子,先前在路上被一隻「紅面番鴨」擋住去路,沒想到他一氣之下竟狠踹鴨子,再騎自行車將牠輾斃。女飼主發現飼養11年的寵物鴨慘死,心碎報警,由於這隻被虐殺的紅面番鴨擋,市價大約300元,且已經非單純食用的經濟動物,姚姓男子遭法官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刑法等罪嫌,判處拘役20天,併科罰金20萬元,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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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姚男於4月21日下午騎腳踏車出門,行經高雄市前鎮區鎮東一街時,遇到一隻黑色紅面番鴨擋在路上,竟出腳踹了鴨子,接著再騎車輾過牠,導致鴨子當場慘死,然而,這隻受害鴨子並非路邊的野鴨,而是一名陳姓女子飼養11年心愛的寵物鴨,看見愛寵命喪道路,心碎前往警局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通知涉案的姚男到案,而他也向警方承認輾死番鴨,稱當時這隻鴨子擋在路上,一時氣憤才踢鴨子、輾過鴨子。

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檢方認為,姚男犯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刑法毀棄損壞罪,從重以傷害動物罪嫌處斷,聲請法院簡易判決。法官依動物保護法,判姚男拘役20天,併科20萬元,可易科罰金及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依動物保護法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法官判決的罰金是最低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