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性騷、購買未成年性影像一案,二審進入最後辯論階段,他昨(21)日出庭時泛淚聲稱,不僅與妻子孟耿如離婚,還要支付高額扶養費與贍養費,打悲情牌爭取輕判。對此律師李怡貞今天稍早於臉書發文怒轟:「別人的女兒也是女兒。」更點出贍養費關鍵,直言黃子佼最多一個月只要支付2萬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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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最後開庭打悲情牌 嘆離婚還要支付贍養費

黃子佼因在論壇「創意私房」購買未成年兒少不雅片,一審被判刑8個月;二審時與33名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金額達數百萬元。昨日台灣高等法院進行最後辯論時,他在庭上表示,案件爆發後名譽、事業全毀,婚姻也破裂,如今還必須支付贍養與扶養費,「希望法官能體諒。」

不過這番「離婚求情」說法隨即引發各界反彈。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直言,黃子佼將自己離婚與撫養責任拿來作為求輕判理由,毫無說服力,「你的女兒是寶貝,別人的女兒也是寶貝。」

▲黃子佼(右)近期在法庭上賣慘,喊離婚孟耿如(左)後還要支付贍養費。(圖/孟耿如 臉書)
▲黃子佼(右)近期在法庭上賣慘,喊離婚孟耿如(左)後還要支付贍養費。(圖/孟耿如 臉書)
贍養費最多一個月23K 李怡貞:比不上你暗網費用

李怡貞更指出,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生活支出統計,台北市113年平均每人月支出約為3萬4952元,夫妻雙方若各自負擔一半,黃子佼僅需負擔約1萬7000多元,「就算讓你多出一點,也不過2萬3000元,這點錢根本比不上你過去長年花在暗網的費用。」

事實上,據現行法律規定,若前妻能工作且身體健康,原則上不具贍養請求權,因此李怡貞也感嘆:「所以你自己當初協議離婚,願意主動給高額贍養費,那是你的選擇,沒有什麼好拿出來說嘴的。」

法院判離婚不用付贍養費 李怡貞酸:難道只是自保

另外李怡貞也強調,若是透過法院判決離婚,「贍養費一毛都不用付。」並反問:「難不成協議離婚只是為了切割財產與自保的手段嗎?」

李怡貞進一步分析,黃子佼與孟耿如的婚姻維持時間短,依《民法》剩餘財產分配原則,「前妻也動不到多少你婚前賺的錢。」如今卻在法庭上以「離婚」為由求情,她酸:「根本像是在說笑。」李怡貞呼籲,若黃真心想面對後果,就該誠實賠償受害者、繳錢給國庫,而不是在法庭上演悲情戲碼。

▲黃子佼(如圖)。(圖/記者劉松霖攝)
▲黃子佼(如圖)挨轟在暗網花的錢都比養小孩多。(圖/記者劉松霖攝)
氣喊:別人的女兒也是女兒 李怡貞不忍嘆:毫無悔意

最後李怡貞表態總結:「別人的女兒,也是女兒。」更痛批,「比你長年加入噁心暗網的會員費跟支出來講,根本不算什麼!」直言黃子佼此舉:「毫無悔意、只會賣慘。」提醒黃子佼應該面對自己造成的傷害,不該再用家庭與情感作為卸責藉口。

目前,本案預計於11月宣判。若黃子佼最終仍被判刑確定,恐須入監服刑。外界普遍認為,他的「賣慘求情」不僅難挽形象,更可能成為社會輿論對其道德誠信的最後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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