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於11月4日正式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全面加強對詐騙及相關犯罪的處罰力度。依照新法規定,詐騙集團的主謀、成員或負責招募者一旦被判有罪,將面臨強制鞭刑,刑度介於6至24下不等;若提供SIM卡或Singpass資料協助洗錢,也可被判最多12下鞭刑。當局強調,新法旨在遏止近年屢創新高的詐騙案件,防止更多國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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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和《8視界新聞網》報導,此次修法主要目的是加強打擊詐騙犯罪,同時新增「酌情鞭刑」條款,授權法官根據案件嚴重程度決定是否施以體罰。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在國會二讀時強調,詐騙已成為新加坡最嚴重的犯罪類型,占所有報案的六成。

沈穎透露,自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新加坡共發生約19萬起詐騙案件,累計損失金額高達37億新幣(約新台幣876億元)。僅今年7月至9月,詐騙案件的損失金額就超過1.871億新幣。她指出:「若能阻斷詐騙集團獲取助力工具的管道,將有效減少詐騙風險,並更好地保護國人財產安全。」

除打擊詐騙外,修正法案也同步強化對未成年人與弱勢族群的保護。未來若散布淫穢內容給10人以上,最高可判處兩年有期徒刑,較現行最高三個月刑期大幅提高;若內容涉及未滿18歲者,刑期最重可達四年。

法案同時賦予法官對16至18歲的嚴重或屢犯青少年施以監禁或鞭刑的權力,以加強威懾效果。針對虐待弱勢受害者導致死亡的案件,新法將最高刑期從20年提升至30年,最重可判終身監禁。

此次修法標誌著新加坡在刑事政策上的重大轉折,從單純懲罰轉向結合威懾與預防並重的策略。政府期望藉由更嚴格的法制與靈活的司法裁量,形成有效防線,讓科技詐騙、性犯罪與暴力行為無法再輕易侵蝕社會安全,進一步維護「零容忍犯罪」的國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