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近日判定文化大學第18屆董事會補選決議無效,引發外界關注教育部是否將要求撤換陳泰然,以及「家族派」五名董事的資格問題。教育部今日強調,會依法院維護法律安定性的意旨,依法處理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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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質疑,文化大學「家族派」5名董事,包括張海燕等人早在2021年就被法院認定不具董事資格,卻仍參與第18屆董座補選,並投票選出陳泰然,教育部當時為何仍予以核定?

對此,教育部表示,「校友派」黃有良等人先前已就教育部核定陳泰然為董事長一事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今年8月13日的判決中指出,若撤銷當年的核定處分,將讓學校重要法律關係長期陷於不確定狀態,不利法律秩序安定,也會影響師生權益與校務運作。

因此,法院依行政訴訟法第198條作成「情況判決」,並未撤銷教育部當年核定由陳泰然出任文大董座,理由是維持法律安定性。

教育部強調,將遵循法院的法律安定意旨,後續會依私校法與相關規範處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