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女王張柏芝被前經紀人余毓興及其經紀公司AEG控告,稱她收取逾4000萬港幣(約1.6億台幣)預付款卻未履行合約,她今(9)日繼續出庭,且情緒明顯較昨天為穩定,卻還是會不時打斷原告律師的話。在呈上法庭的電子郵件證據中,有提到電影要符合她的條件才接拍,因不想再做「爛片女王」,至於被問到是否有碰過被寫票房失利,她則反嗆道:「什麼叫票房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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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嗆「票房失利」 反擊問題太挑釁

張柏芝被原告要求她補償至少1276萬港幣(約5300萬台幣)並交出帳目,連著兩天出庭,感覺得出對此事的重視。聽到原告律師問到票房失利,她忍不住反問:「什麼叫票房失利?媒體跟一般大眾說不好,我就要覺得不好嗎?我媽覺得好好耶!媒體是你親戚嗎?」又向法官表示:「他這種挑釁性的問題,我很難回答。」

這兩天張柏芝在法庭上的表現,成為各方矚目焦點,而她又吵又鬧的作風,也與大眾印象裡她率性、自我的人設頗為符合。她昨(8)日當眾大喊:「所有指控都是假的!」又表示自己是啞巴吃黃連,完全抓住所有人的目光,不愧是曾經得獎的影后。

今日她再度出庭,就算努力壓抑情緒,還是沒辦法不回擊原告律師的提問,法官也不時提醒她,律師重覆問題主要是希望她能理解清楚問題,這是對方的職責所需,希望她不要覺得是被冒犯,只是她還是幾度壓制不住怒火。

▲張柏芝在公眾眼前形象兩極,有人相信她是不夠敬業的難搞藝人,也有人覺得她是好媽媽。(圖/摘自微博)
▲張柏芝在公眾眼前形象兩極,有人相信她是不夠敬業的難搞藝人,也有人覺得她是好媽媽。(圖/摘自微博)
張柏芝形象爭議 兩面評價在業界

法庭上原告律師展示了數封張栢芝助手周靜儀(Emily)跟余毓興等人之間的電子郵件,當中曾表示電影合約是跟老闆簽署而並非跟公司簽,請求公司不要抽佣金,張栢芝再次表明向來信任Emily,但電郵內容自己不會知道,要對方自己向Emily查詢。Emily則表示,有關張柏芝工作上的文件和合約,她與余毓興的公司方面都會看過且覺得沒有問題之後才會拿給張柏芝簽。

香港演藝界很少見到像張柏芝這樣,條件極佳、迅速走紅、天賦也被認為不錯,卻在工作過程中出現一堆問題,以致很快就走下坡、演藝表現不如預期的例子。過去和她翻過臉的工作夥伴不乏劉德華這樣的前輩巨星,曾視她如女兒的「向太」陳嵐,對她也沒有好話,還表明不會再合作。但另一方面,張柏芝把孩子們帶大,塑造了「好媽媽」的形象,使她在公眾眼中,一直是很難以定義的特殊存在。

▲張柏芝連兩天現身法庭,情緒性的表現引起外界注意。(圖/翻攝自微博)
▲張柏芝連兩天現身法庭,情緒性的表現引起外界注意。(圖/翻攝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