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今還在卡關,至今尚未進入立法院審議階段,勞工權益也將受影響。勞動部上週表示,明年度新增計畫編列35億4728萬1千元,其中本國籍女性勞工明年初生育可領取補助至每胎10萬元,但若明年預算未通過,勞工補助及發放恐怕將難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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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書面報告指出,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明年度新增計畫編列35億4728萬1千元,如預算未能審議通過不得動支。首先,勞動部配合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辦理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29億5698萬1千元,並於今年12月2日發布「勞工生育補助要點」,本國籍女性勞工於明年1月1日以後生育者,可領取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加給生育補助至每胎10萬元,採合併發給方式辦理。

勞動部說明,以去年請領勞工保險生育給付情境,預估年受惠人數超過9萬人。屆時如無法動支,僅得先發給勞工保險生育給付2個月(平均約7萬元),俟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再補發至每胎10萬元之差額。爰於預算未完成審議期間,將影響勞工生育補助發放期程與補助權益。

再者,配合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政策獎勵小微企業雇主5億元,勞動部表示,因應明年1月1日《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新制上路,育嬰留職停薪可以以「日」申請,預計逾31.8萬受僱父母受惠。為有效執行《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勞動部對於企業端、職場等不同面向,推出相關配套措施,期能達到雙就業雙照顧,解決勞工照顧時間貧窮荒,讓勞工照顧不離職。

勞動部指出,考量30人以下企業佔我國企業數逾97%,雇主現有人力不多,育嬰育兒勞工請假照顧小孩,勢必讓企業面臨多負擔行政成本找臨時人力、職代勞工加班費成本或營造友善職場相關措施成本(如職代津貼)。為了不要讓雇主無法承擔因而造成更多隱性歧視現象與勞雇關係緊張等狀態,鼓勵雇主包容勞工「育嬰留停以日請」的照顧彈性需求,由政府給予經濟支持,針對未滿30人小微企業之勞工申請一日育嬰留停發給雇主定額獎勵金1000元。

勞動部強調,「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獎勵雇主實施辦法」新制自明年1月1日上路,該項雇主獎勵措施,若預算未完成審議,將無法發給,無法即時補貼小微企業面對員工以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使用替代人力衍生成本,造成勞工申請不易,不利於我國為解決少子化問題所推出之友善職場政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