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近日公布國內旅行社勒令停業名單,驚見已成立38年的台中老字號旅行社「草屯旅行社」,根據觀光署公告,該旅行社因財務狀況異常,遭勒令停業3個月,觀光署提醒消費者,安排國內外旅遊行程時務必留意旅行社經營狀況及最新公告,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行程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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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署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及第38條規定,針對財務狀況異常等旅行社,勒令停止經營旅行業務3個月,以保護消費者權益。其中台中老字號旅行社「草屯旅行社」,因財務異常而遭扣押旅行業保證金,扣押執行機關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目前正處於扣押執行階段,提醒旅行業若無法履行契約,消費者可依相關法律規定保障自身權益,安排國內外旅遊行程時務必留意旅行社經營狀況及最新公告,避免因業者停業而影響假期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