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近,台中市各大年貨大街、百貨商場及賣場人潮絡繹不絕。為維護民眾財產安全,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特別發布警語,解析扒手慣用術語與手法,並傳授「防扒4招」,提醒市民在開心採買之餘,務必提高警覺,避免成為竊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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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刑大指出,扒手常選定擁擠場所,鎖定後背包、口袋內的財物。竊嫌通常採集體行動,由一人負責「選定目標」並以「近身碰撞」、「聲東擊西」或「故意問路」分散被害人注意力,另一人則利用帽子、雨傘、報紙或提包掩護,趁機竊取皮夾或手機。一旦得手,隨即透過成員接力轉遞,迅速逃離現場。


防竊4招:包包放胸前是自己的 為了有效降低被竊風險,警方建議民眾掌握以下「防扒4招」:背包抱胸前:在人潮擁擠處,將背包背於前方視線範圍內。皮夾藏內袋:錢包應放置於衣物內側口袋,避免放在後褲袋。手機勿外露:切勿隨手將手機插在易被抽取的口袋。警覺近身碰撞:遇有異常推擠或搭訕,應第一時間確認財物。


警方強調,「皮包放胸前是自己的,放背後就是別人的!」簡單動作即能大幅提升防護力。


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紀延熹表示,春節期間除了商圈防竊,民眾若舉家外出旅遊,應做好居家防盜措施,可聯繫警方、鄰居協助巡查。此外,警方也提醒,依據刑法第320條,意圖不法竊取他人動產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臺幣50萬元罰金。


警方呼籲,身處人潮眾多處應保持警覺。若發現可疑人士或財物遭竊,請立即撥打「110」報警,並即時蒐集證據,以利警方迅速破案。在歡慶佳節之際,警民攜手守護治安,共同營造平安、祥和的年節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