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今年3月10日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動物」,且自今年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高度危險動物。農業部表示,上述動物多具劇毒或高度攻擊性,逸逃或棄養將對動物福利與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故禁止一般家庭飼養。
農業部說明,今年5月1日前已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的飼主,請於116年4月30日前至農業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禁養動物登記系統」完成登記;登記後,動物所在地縣市政府將派員現場確認動物狀況,完成備查後即可合法續養至動物終老。
逾期未登記而私自飼養繁殖者,依法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截至115年4月20日,已有83隻浣熊、23隻河口鱷、5隻蝙蝠蛇科及5隻蝮蛇科動物完成登記。
農業部提醒,請尚未上網登記飼主把握時間,盡早主動完成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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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登記而私自飼養繁殖者,依法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截至115年4月20日,已有83隻浣熊、23隻河口鱷、5隻蝙蝠蛇科及5隻蝮蛇科動物完成登記。
農業部提醒,請尚未上網登記飼主把握時間,盡早主動完成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