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動物保護團體今(27)日至凱達格蘭大道進行陳抗,要求立法全面禁止使用金屬套索陷阱(俗稱山豬吊),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回應,山林與農作區之陷阱應正視並理解使用族群之需求,在維護山區農民防治野生動物農害與原住民傳統狩獵權益下,致力減輕對非目標物種之誤捕傷害,始能務實改善問題。
山村居民為「山林治理」及「生物多樣性保育」的核心權益關係人,考量其生計保障及文化延續,不論是防治農害或是傳統狩獵,仍有使用金屬套索之強烈需求,目前亦無其它更經濟有效且安全的工具可取代。綜觀國際現況,世界各先進國家並未完全禁用金屬套索,而是著重於「減少誤捕」與「減輕對動物傷害」。林業保育署指出,針對較易誤捕非目標物種並容易造成嚴重傷害之市售大口徑金屬套索,透過源頭管制,讓民眾不致輕易取得,才是關鍵解方。
為此,林業保育署近年積極推動換用改良式獵具,迄今已成功換發12,464組,皆無誤捕救傷案例,亦同步回收金屬獸鋏與大口徑金屬套索 4,000 餘組,顯示改良式獵具已逐漸獲得認同,兼顧防範誤捕及實務需求。而農業部也已著手修訂《動物保護法》,未來將自源頭禁止市售大口徑金屬套索之輸出入、製造及販賣,降低民眾購買取得之便利性,阻斷其流通,亦更有利於引導民間加速更換技術改良之獵具。
林業保育署表示,動保團體關注鄉間山林地區的「三腳犬」多係因遭獸鋏陷阱所傷。回顧我國金屬獸鋏禁用政策歷史,《動物保護法》早於民國100年便已立法禁止製造、販賣、陳列、輸出入或使用金屬獸鋏,至114年2月《野生動物保育法》亦全面跟進禁止使用;但在全面立法禁用下,林業保育署114年執行人熊活動交界區域巡查時,仍清查到32個違法布放之金屬獸鋏。顯示立法禁絕並不會讓陷阱一夕消失,反而在農民與原住民防治農害、傳統狩獵的需求仍強烈下,貿然禁用套索只會重蹈覆轍,讓套索使用重回地下化;導致未來台灣黑熊等瀕危物種遭誤捕時,當事人因懼怕觸法受罰而選擇隱匿,使近年好不容易引導民眾願意主動通報並協助救援之互信成果付諸流水,對野生動物保育帶來更大傷害。
有關立法院114年野保法修法之附帶決議,公告禁用大口徑金屬套索,應在取得原住民族人與農民認同及符合原基法的前提上,與原民會採取會銜公告方式辦理。然而,根據原民會115年1月最新基層調查顯示,有41%的原民族群認同改良式獵具之設計,但有高達60%的族人對全面禁用金屬套索表示不同意。
林業保育署強調,未來將密切配合《動保法》修法,待市售大口徑山豬吊之限販、限製條文通過,讓改良式獵具得以全面取代大口徑金屬套索,透過跨法規的策略聯防與公私協力,兼顧農民權益、原民傳統與生態永續,具備韌性的人獸共域治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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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林業保育署近年積極推動換用改良式獵具,迄今已成功換發12,464組,皆無誤捕救傷案例,亦同步回收金屬獸鋏與大口徑金屬套索 4,000 餘組,顯示改良式獵具已逐漸獲得認同,兼顧防範誤捕及實務需求。而農業部也已著手修訂《動物保護法》,未來將自源頭禁止市售大口徑金屬套索之輸出入、製造及販賣,降低民眾購買取得之便利性,阻斷其流通,亦更有利於引導民間加速更換技術改良之獵具。
林業保育署表示,動保團體關注鄉間山林地區的「三腳犬」多係因遭獸鋏陷阱所傷。回顧我國金屬獸鋏禁用政策歷史,《動物保護法》早於民國100年便已立法禁止製造、販賣、陳列、輸出入或使用金屬獸鋏,至114年2月《野生動物保育法》亦全面跟進禁止使用;但在全面立法禁用下,林業保育署114年執行人熊活動交界區域巡查時,仍清查到32個違法布放之金屬獸鋏。顯示立法禁絕並不會讓陷阱一夕消失,反而在農民與原住民防治農害、傳統狩獵的需求仍強烈下,貿然禁用套索只會重蹈覆轍,讓套索使用重回地下化;導致未來台灣黑熊等瀕危物種遭誤捕時,當事人因懼怕觸法受罰而選擇隱匿,使近年好不容易引導民眾願意主動通報並協助救援之互信成果付諸流水,對野生動物保育帶來更大傷害。
有關立法院114年野保法修法之附帶決議,公告禁用大口徑金屬套索,應在取得原住民族人與農民認同及符合原基法的前提上,與原民會採取會銜公告方式辦理。然而,根據原民會115年1月最新基層調查顯示,有41%的原民族群認同改良式獵具之設計,但有高達60%的族人對全面禁用金屬套索表示不同意。
林業保育署強調,未來將密切配合《動保法》修法,待市售大口徑山豬吊之限販、限製條文通過,讓改良式獵具得以全面取代大口徑金屬套索,透過跨法規的策略聯防與公私協力,兼顧農民權益、原民傳統與生態永續,具備韌性的人獸共域治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