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即將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指出,外界多聚焦於中國對少數民族的壓迫及「域外管轄」爭議,但這部新法真正代表的,是中國將過去以「潛規則」運作的民族政策正式法律化,並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從政治宣示提升為法律義務,象徵極權統治再度升級。
李明哲分析,《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以民族取代國民概念,只要被中國認定屬於中華民族,無論身處何地、是否擁有外國國籍,都被要求維護中華民族整體利益,且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他認為,此舉等同替中國近年備受批評的跨國鎮壓、海外施壓及統戰行動提供法律依據,也將極權控制從規範人民外在行為,進一步延伸至思想、教育、文化、媒體、家庭等各個層面。
李明哲進一步表示,這部法律雖非專門針對台灣制定,但中國長期將台灣納入中華民族論述,因此未來仍可能成為打壓台灣的重要工具,中國政府真正擔憂的是台灣民主制度所展現的社會發展成果,將削弱中共統治正當性,勢必更加積極削弱台灣民主。他形容《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不僅是中國對內強化極權治理的象徵,更是對外重塑國際秩序、回應世界變局的重要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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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進一步表示,這部法律雖非專門針對台灣制定,但中國長期將台灣納入中華民族論述,因此未來仍可能成為打壓台灣的重要工具,中國政府真正擔憂的是台灣民主制度所展現的社會發展成果,將削弱中共統治正當性,勢必更加積極削弱台灣民主。他形容《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不僅是中國對內強化極權治理的象徵,更是對外重塑國際秩序、回應世界變局的重要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