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為鼓勵請領失業給付的勞工儘速重返職場,勞動部提醒,正在請領就業保險失業給付的勞工朋友,若在給付期間屆滿前找到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不僅能獲得穩定就業收入,還可額外申請「就保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為早日重返職場增添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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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勞工於請領失業給付後,在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可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保局會按被保險人尚未請領失業給付之50%一次發給。

他們舉例,非自願離職的林先生,失業後每月領2萬元的失業給付(最長可領6個月)。當領到第3個月時,林先生順利找到月薪4萬元的新工作,此時林先生心裡很糾結:「還有3個月的失業給付還沒領完,有點可惜,是不是該在家領完再去工作?」

因為不確定如何抉擇最有利,林先生決定到勞保局辦事處尋求諮詢。勞保局在了解林先生的顧慮後向其說明,政府為了鼓勵勞工提早重返職場,設有『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只要再給付期滿前找到工作,並且在新公司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就可以申請領回未領完給付的一半,並幫林先生試算這3個月的總收入:
 

🟡新工作薪資收入:4萬元×3個月=12萬元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2萬元×1.5個月=3萬元
     合計總收入:15萬元



🟡若領取剩下的3個月失業給付
     總收入:2萬元×3個月=6萬元



經過勞保局詳細說明及試算,林先生赫然發現,提早投入職場的總收入,比待在家領完失業給付整整多了9萬元,決定提早重返職場。

此外,提早就業獎助津貼還可以線上申辦,非常便利,勞工朋友可透過行動電話認證或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線上申辦,不受上班時間限制,並節省郵資或送件的時間,津貼入帳更快速。

鍾泓良編輯記者

畢業於政治大學新聞系、英國愛丁堡大學民族主義研究所碩士
過去負責路線包括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工務局、產發局,衛福部、行政院;現今主責經濟部、國發會、主計總處、學研單位等
專門領域包括總體經濟、能源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