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於7月1日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此,民進黨中國部今(2)日表示,名稱看似「團結」、「進步」,實際上卻是把中共的政治控制、統戰思維與跨境鎮壓包裝成法律制度,企圖將「紅色恐怖」延伸到境外,該法的目標是要「團結(消滅同化)」異議的聲音,這與台灣社會「多元尊重」的價值完全無法共容。
中共推動「長臂管轄」
民進黨中國部指出,中共所說的「民族團結進步」,是要求所有人只能有一種立場、一種歷史觀、一種國家認同,最後只能剩下一種聲音,中共把不同意見視為威脅,把不同身分視為必須消除的對象,因此,《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真正要促進的,不是民族團結,而是民族完全同化;也不是尊重差異,而是消滅所有差異,要求所有人接受中共當局定義的民族、歷史、文化與國家認同,不能存在其他想法;相反的,民主台灣相信,真正的族群政策,應該是尊重彼此不同,多元族群、多元文化、多元認同,可以共同生活、彼此尊重。
民進黨中國部進一步指出,更值得警惕的是,這部法律已經不只是中國的內部法律,而是中共推動「長臂管轄」(Long-arm Jurisdiction)與「跨境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的重要工具,所謂「長臂管轄」,是中國試圖突破國界,把本國法律適用到境外中國人民身上,而「跨境鎮壓」則是更進一步,是中國威權政權運用法律、外交、經濟、資訊、網路、商業甚至家屬施壓等各種手段,把國家暴力施用於境外,打擊包括外國人在內的所有對中國持有異議的人士。
民進黨中國部說,針對台灣,中共近年來已陸續推出「懲獨22條」、「台獨頑固分子清單」、「打手、幫兇」清單,甚至設立舉報信箱、揚言終身追責,不斷營造中國法律可以管轄台灣人民的假象,如今,《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更將這套邏輯制度化,把中共的政治標準,試圖強加給境外的個人、企業、學術機構、媒體及民間團體。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 有四點負面影響
民進黨中國部表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真正目的,不只是新增一部民族政策法律,而是將中共近年推動的法律戰、統戰、認知作戰與跨境鎮壓進一步制度化。對兩岸關係的負面影響包括,第一,將「中華民族共同體」入法,進一步把民族認同與「國家統一」、「中國共產黨領導」綁定,壓縮多元認同與不同政治主張的空間;第二,與《反分裂國家法》、「懲獨22條」等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從政治宣示、行政制裁到司法追訴的對台法律戰體系;第三,升高台灣政治人物、學者、媒體、企業及公民團體赴中交流的人身風險,並擴大對國際友台人士的威懾效果;第四,藉由模糊且高度政治化的法律概念,擴大寒蟬效應,使台灣及國際社會因擔憂政治或商業代價而產生自我審查,這也是跨境鎮壓最核心的目的。
民進黨中國部強調,《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未必能直接改變台灣的法律秩序,但它清楚展現中共正透過國內立法,持續宣示對台灣及境外人士的無理政治管轄主張,並將法律戰、統戰、認知作戰與跨境鎮壓相互結合,企圖影響台灣人民及國際社會與中國互動的行為與決策。
民進黨中國部說,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人民擁有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學術自由與文化多元的權利。中共當局沒有任何正當性,可以將自己的法律、意識形態與政治忠誠要求強加於台灣人民,更沒有資格把威權統治延伸到台灣,甚至延伸到國際社會。
民進黨中國部強調,面對威權擴張,民進黨將持續與理念相近的國家攜手合作,共同反制跨境鎮壓、長臂管轄與法律戰,守護民主自由、多元尊重與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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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中國部指出,中共所說的「民族團結進步」,是要求所有人只能有一種立場、一種歷史觀、一種國家認同,最後只能剩下一種聲音,中共把不同意見視為威脅,把不同身分視為必須消除的對象,因此,《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真正要促進的,不是民族團結,而是民族完全同化;也不是尊重差異,而是消滅所有差異,要求所有人接受中共當局定義的民族、歷史、文化與國家認同,不能存在其他想法;相反的,民主台灣相信,真正的族群政策,應該是尊重彼此不同,多元族群、多元文化、多元認同,可以共同生活、彼此尊重。
民進黨中國部進一步指出,更值得警惕的是,這部法律已經不只是中國的內部法律,而是中共推動「長臂管轄」(Long-arm Jurisdiction)與「跨境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的重要工具,所謂「長臂管轄」,是中國試圖突破國界,把本國法律適用到境外中國人民身上,而「跨境鎮壓」則是更進一步,是中國威權政權運用法律、外交、經濟、資訊、網路、商業甚至家屬施壓等各種手段,把國家暴力施用於境外,打擊包括外國人在內的所有對中國持有異議的人士。
民進黨中國部說,針對台灣,中共近年來已陸續推出「懲獨22條」、「台獨頑固分子清單」、「打手、幫兇」清單,甚至設立舉報信箱、揚言終身追責,不斷營造中國法律可以管轄台灣人民的假象,如今,《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更將這套邏輯制度化,把中共的政治標準,試圖強加給境外的個人、企業、學術機構、媒體及民間團體。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 有四點負面影響
民進黨中國部表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真正目的,不只是新增一部民族政策法律,而是將中共近年推動的法律戰、統戰、認知作戰與跨境鎮壓進一步制度化。對兩岸關係的負面影響包括,第一,將「中華民族共同體」入法,進一步把民族認同與「國家統一」、「中國共產黨領導」綁定,壓縮多元認同與不同政治主張的空間;第二,與《反分裂國家法》、「懲獨22條」等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從政治宣示、行政制裁到司法追訴的對台法律戰體系;第三,升高台灣政治人物、學者、媒體、企業及公民團體赴中交流的人身風險,並擴大對國際友台人士的威懾效果;第四,藉由模糊且高度政治化的法律概念,擴大寒蟬效應,使台灣及國際社會因擔憂政治或商業代價而產生自我審查,這也是跨境鎮壓最核心的目的。
民進黨中國部強調,《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未必能直接改變台灣的法律秩序,但它清楚展現中共正透過國內立法,持續宣示對台灣及境外人士的無理政治管轄主張,並將法律戰、統戰、認知作戰與跨境鎮壓相互結合,企圖影響台灣人民及國際社會與中國互動的行為與決策。
民進黨中國部說,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人民擁有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學術自由與文化多元的權利。中共當局沒有任何正當性,可以將自己的法律、意識形態與政治忠誠要求強加於台灣人民,更沒有資格把威權統治延伸到台灣,甚至延伸到國際社會。
民進黨中國部強調,面對威權擴張,民進黨將持續與理念相近的國家攜手合作,共同反制跨境鎮壓、長臂管轄與法律戰,守護民主自由、多元尊重與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