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軍總醫院移植中心19日遭檢方調查,三總表示,並無外界揣測涉及「器官類移植」弊案內容。而衛福部醫事司今(20)日說明,程序上因個案疑似為「非病死」,應報司法相驗,但醫院程序沒有做好,在死因別部分具有異議,但病人意願及分配流程、執行都沒有問題。不過,仍會依照刑事先行原則,若認定有違規,會再檢視行政法是否需要處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於三總移植中心遭檢方調查一事,三總說明,案件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相關人員均配合檢調調查,並無外界揣測涉及「器官類移植」弊案內容。

醫事司簡任技正呂念慈提到,地檢署展開偵查後會配合後續處置,也因為案件涉及個案死亡原因,出現相關誤會,無論是《醫療法》第76條或是《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都有明文規定,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個案,都必須報請司法相驗,也就是透過檢察官確認死因。

個案高樓墜下「涉疑非病死」 衛福部:刑事先行

呂念慈說明,非病死者仍可進行器官捐贈,但案件本身涉及病死或非病死;因個案從高樓墜下,最後疑似非病死。她說明,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18條,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的,依照檢察官權責判斷死因別。

呂念慈提到,若刑事部分認定並未依照程序,也會回頭檢視是否要依照行政法,應通報卻未通報檢察官的部分,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確實有罰則,一旦違反,可依法開罰新台幣9萬以上、45萬以下罰鍰

整起案件主要是在於死因別為「病死」或「非病死」的死因釐清,呂念慈強調,並未違反捐贈者意願或後續的器官分配作業,後續則依檢調結果,再對醫院或醫師進行後續處理。

目前醫院的器捐業務並未受到影響,呂念慈說明,沒有停止醫院的摘取、勸募或移植器官資格,因此仍可持續進行,只是整體而言,無論是醫院或醫師所受到的警惕仍相當大,未來也應更小心。

張乃文編輯記者

📍醫藥線記者
📍世新大學新聞學系畢業
📍長期關注公共衛生、醫療政策、疾病防治等
目前跑醫藥線新聞。工作上經常接觸到醫療政策、公共衛生、疾病防治以及臨床新知等,學到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