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香港等多國近日播出日本知名動漫作品《尼古喵喵》,但片中頻繁出現「吸菸畫面」,甚至清楚呈現「真實的菸品品牌、包裝」,而董氏基金會也呼籲我國主管機關儘速依法處理。但ACGN創作權益推動協會認為,作品根本內容可謂「反菸教材」。董氏基金會回應,「不能讓菸品品牌披著動漫、戲劇或娛樂內容的外衣」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多個影音平台播出的《尼古喵喵》,片中頻繁出現吸菸畫面,甚至呈現真實菸品品牌及包裝,董氏基金會直指,這已經不是單純劇情呈現。國健署則說,疑涉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2條,已移請地方衛生局依法查明;如查證屬實,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多個平台已經下架處理,不過,動漫迷也相當不滿,認為現實生活一堆人抽菸都沒管制,管理動畫的速度卻很快。ACGN創作權益推動協會也說,該作品內容可說是「反菸教材」。

《尼古喵喵》違反《菸防法》 董氏基金會:只要沒違法仍可播

董氏基金會今(21)日則回應,該動漫雖然呈現吸菸的頹廢形象,非鼓勵吸菸,但是確實多次出現真實菸品包裝、清楚特寫品牌名稱,甚至在單支菸品上刻意呈現菸品品牌,違反《菸害防制法》,因此基金會接受民眾檢舉向政府反映。

董氏基金會說,《菸害防制法》早已明文禁止菸品品牌廣告,國健署也認為有違法疑慮,應依台灣法律要求平台採取必要處置,之後只要沒有違法,仍可以播出。

董氏基金會提到,《菸害防制法》第12條規定是為了保護兒少,「不能讓菸品品牌披著動漫、戲劇或娛樂內容的外衣,成為規避菸品廣告管制的新漏洞。」

《菸害防制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其促銷或廣告,不得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雜誌、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他文字、圖畫、物品或電磁紀錄物宣傳。

張乃文編輯記者

📍醫藥線記者
📍世新大學新聞學系畢業
📍長期關注公共衛生、醫療政策、疾病防治等
目前跑醫藥線新聞。工作上經常接觸到醫療政策、公共衛生、疾病防治以及臨床新知等,學到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