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今(25)日上午持搜索票、拘票前往東區十甲路一帶偵辦毒品案件時,44歲傅姓男子駕車衝撞執勤員警企圖逃逸,警方在現場巷道狹窄、情況危急下,依《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械制止,現場共開16槍,傅男臀部中彈、送醫時意識不清,車內另有2人,員警、其他車內人員及現場民眾均未受傷。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今天上午10時許執行查緝勤務,據警方說明,當時警方正偵辦毒品案件,並由檢察官指揮偵辦,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東區十甲路巷內查緝,不料涉案男子疑拒絕配合,突然駕車朝執勤員警衝撞,企圖突破警方封鎖逃逸。
警方表示,當時現場巷道狹窄,涉案車輛衝撞行為已對員警及現場人員生命、身體安全造成危害,員警為避免人員受傷,遂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規定,在必要範圍內使用槍械制止。警方控制車輛及現場後,立即通報救護人員到場救援。台中市消防局上午10時11分接獲報案,指東區十甲路281巷有人中彈受傷,立即派遣東英、中山及赫力高級救護分隊前往,共出動消防車1輛、救護車2輛及9名消防人員。
消防人員到場後發現,44歲傅姓男子臀部有1處槍傷,送醫時意識不清,經救護人員處置後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救治,目前傷勢及是否有生命危險仍待確認。警方初步調查,事發車輛內當時共有3人,除傅男中彈外,其餘2人未受傷,執行勤務的員警也無人受傷。警方隨即封鎖現場進行勘察、採證,並調閱相關監視器及影像資料,以釐清涉案男子駕車衝撞經過,以及員警使用警械的完整情形。
警方呼籲,員警執行查緝勤務時,首重執勤人員及現場民眾安全,民眾如遇警方依法執行職務,應配合查證及調查,切勿以駕車衝撞或其他危險方式抗拒執法,以免危及自己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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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今天上午10時許執行查緝勤務,據警方說明,當時警方正偵辦毒品案件,並由檢察官指揮偵辦,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東區十甲路巷內查緝,不料涉案男子疑拒絕配合,突然駕車朝執勤員警衝撞,企圖突破警方封鎖逃逸。
警方表示,當時現場巷道狹窄,涉案車輛衝撞行為已對員警及現場人員生命、身體安全造成危害,員警為避免人員受傷,遂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規定,在必要範圍內使用槍械制止。警方控制車輛及現場後,立即通報救護人員到場救援。台中市消防局上午10時11分接獲報案,指東區十甲路281巷有人中彈受傷,立即派遣東英、中山及赫力高級救護分隊前往,共出動消防車1輛、救護車2輛及9名消防人員。
消防人員到場後發現,44歲傅姓男子臀部有1處槍傷,送醫時意識不清,經救護人員處置後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救治,目前傷勢及是否有生命危險仍待確認。警方初步調查,事發車輛內當時共有3人,除傅男中彈外,其餘2人未受傷,執行勤務的員警也無人受傷。警方隨即封鎖現場進行勘察、採證,並調閱相關監視器及影像資料,以釐清涉案男子駕車衝撞經過,以及員警使用警械的完整情形。
警方呼籲,員警執行查緝勤務時,首重執勤人員及現場民眾安全,民眾如遇警方依法執行職務,應配合查證及調查,切勿以駕車衝撞或其他危險方式抗拒執法,以免危及自己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