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28)日召開委員會,審議立法院函請處理的3項公投案,歷經2個半小時討論,主委游盈隆宣布,民眾黨團主推的「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否決,但經過3次表決,藍白推薦的中選會委員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都投下同意票,李認為,他覺得這是一個立意良好的政策,所以予以認定;蘇子喬則說,他認為這是重大政策而非立法原則的創制和複決。
中選會否決民眾黨團提案
立法院會14日處理公投案,通過民眾黨團的「您是否同意政府應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一昧增加科技執法設備?」游盈隆說,這項公民投票案,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規定。
游盈隆說,這項公民投票案決議是用表決決定,表決結果是4:3,有4位委員同意不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複決,包括吳容輝、黃秀端、陳月端、游清鑫;同意有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根據議事規則,重大議案需有過半數,是指目前8位的過半,有5位。
同意委員曝原因
游盈隆續道,今天出席7位,連續投票3次都是4:3,根據會議規則,表決三次,到第三次就不需要以絕對過半數為原則,而是以多數決,根據這樣的議事規則,決定交通罰鍰專款專用不符合公投法。
投下同意票的李禮仲說,關於交通罰款全部用於交通建設跟補助大眾交通運輸,他覺得這是一個立意良好的一個政策,所以予以肯定;蘇子喬則說,交通罰款專款專用公投,他認為主文內容符合重大政策創制,因為這不是立法原則的創制,也不是法律複決,這是他對這個事情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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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14日處理公投案,通過民眾黨團的「您是否同意政府應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一昧增加科技執法設備?」游盈隆說,這項公民投票案,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的規定。
游盈隆說,這項公民投票案決議是用表決決定,表決結果是4:3,有4位委員同意不符合重大政策的創制複決,包括吳容輝、黃秀端、陳月端、游清鑫;同意有李禮仲、蘇嘉宏、蘇子喬,根據議事規則,重大議案需有過半數,是指目前8位的過半,有5位。
同意委員曝原因
游盈隆續道,今天出席7位,連續投票3次都是4:3,根據會議規則,表決三次,到第三次就不需要以絕對過半數為原則,而是以多數決,根據這樣的議事規則,決定交通罰鍰專款專用不符合公投法。
投下同意票的李禮仲說,關於交通罰款全部用於交通建設跟補助大眾交通運輸,他覺得這是一個立意良好的一個政策,所以予以肯定;蘇子喬則說,交通罰款專款專用公投,他認為主文內容符合重大政策創制,因為這不是立法原則的創制,也不是法律複決,這是他對這個事情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