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安泰淞鶴診所」爆C肝群聚!疾管署今(2)日召開臨時記者會,由疾管署長羅一鈞親自主持。羅一鈞提到,目前經過疫調及實地查核,已累計11人確診急性C肝。新北衛生局副局長馬景野說明,已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重罰新台幣30萬、同時依同法勒令該診所即日起停止所有業務,至複查結果合格為止。
針對新北板橋「安泰淞鶴診所」爆11人C肝群聚。羅一鈞指出,依目前調查及實地查核結果,初步研判本起群聚為多環節、多面向未遵守安全注射行為的感染管制缺失所致。
馬景野說,新北市政府已於8月27日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2條及67條暫停該診所注射相關業務,並依67條最重罰鍰金額,裁罰新台幣30萬元,同時也停止注射業務;並再於9月1日依同法條勒令該診所即日起停止所有業務,至複查結果合格為止。
鑒於該診所未落實相關感管措施,可能造成其他就醫民眾感染尚未發現。馬景野說明,衛生局和疾管署及感管專家商議後,將「擴大回溯建立自114年7月1日(該診所最早發病個案回推急性C肝潛伏期6個月起)曾至該診所接受針劑注射民眾名冊。
馬景野表示,將通知其至新北市各衛生所抽血檢驗,項目包含愛滋病毒檢驗、B型肝炎(S抗原及抗體)、C型肝炎[抗體及核酸(RNA)]、肝功能( AST、ALT)、梅毒(RPR、TPHA抗體),其中如為今年4至8月接受注射者,6個月後要再追蹤一次抽血,以確認和排除相關感染,如檢驗陽性將由衛生局安排轉介治療。
▲針對新北板橋診所爆C肝群聚,將擴大回溯建立自114年7月1日曾至該診所接受針劑注射的民眾名冊。(圖/疾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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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景野說,新北市政府已於8月27日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2條及67條暫停該診所注射相關業務,並依67條最重罰鍰金額,裁罰新台幣30萬元,同時也停止注射業務;並再於9月1日依同法條勒令該診所即日起停止所有業務,至複查結果合格為止。
鑒於該診所未落實相關感管措施,可能造成其他就醫民眾感染尚未發現。馬景野說明,衛生局和疾管署及感管專家商議後,將「擴大回溯建立自114年7月1日(該診所最早發病個案回推急性C肝潛伏期6個月起)曾至該診所接受針劑注射民眾名冊。
馬景野表示,將通知其至新北市各衛生所抽血檢驗,項目包含愛滋病毒檢驗、B型肝炎(S抗原及抗體)、C型肝炎[抗體及核酸(RNA)]、肝功能( AST、ALT)、梅毒(RPR、TPHA抗體),其中如為今年4至8月接受注射者,6個月後要再追蹤一次抽血,以確認和排除相關感染,如檢驗陽性將由衛生局安排轉介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