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管理金門小三通亂象,10月起托運行李免費額度從10公斤減少到5公斤,同時為為避免金門跑單幫騷擾旅客,委託旅客攜運帶貨物等,交通部預告修訂商港法,新增規定如果有強迫、糾纏、跟追等不當方式滋擾他人或是有招攬媒介託帶運送行李等行為,最高可罰新台幣2萬5千元,得由港務警察強制其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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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日起托運行李免費重量從10公斤降至5公斤,6公斤至20公斤,每公斤加收30元超重費;隨身行李2件17公斤規定維持不變。同時為維護客運碼頭、營運場站的秩序,交通部昨(8)日再預告修正商港法第36條之2、第70條之1草案,希望避免發生提供旅客報酬,請旅客提供行李額度、協助運送物品,或行為人自行招攬代為運送貨物等其他有償服務方式,企圖以分散方式規避貨物限額規定。

新增規定包含未經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許可,向公眾募捐、設攤、銷售物品、張貼或散發廣告物、舉辦活動,或其他商業行為等。發生上述行為可以處5000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由港務警察強制其離港。

李青縈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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