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在周末發生近年最嚴重的暴力動亂,全國多座城市的左派份子以及移民藉著學生抗議運動以及黃背心示威,大肆洗劫商店、對公共建築與古蹟縱火,甚至攻擊警察和消防車,暴亂現場出現大量巴勒斯坦旗幟與共產旗幟。無獨有偶,日本街頭在本周末也出現離奇的抗議活動,一名外國人手舉著巴勒斯坦旗和日本國旗,但日本國旗代表太陽的紅色部分竟完全被割下,已達《國旗損壞處罰法》條件。
在社群平台X上,有日本民眾在周末目睹到這一畫面,一名白人手上舉著旗桿,上頭掛著結合反法西斯標語的彩虹旗,還有巴勒斯坦旗,最下方的日本國旗卻出現異狀,中心的紅色部分竟被割下。
許多日本民眾都目睹了這個場景,直呼「應該讓他們受到刑罰吧,真是受夠了」、「為什麼他們能舉這些東西,警察也太沒用了吧」。不僅如此,在大阪最熱鬧的道頓堀街頭,也有多名日本女學生接受一名男子指使,在現場舉著巴勒斯坦旗。
對於親巴勒斯坦份子公然毀損日本國旗,日本軍事評論家上岡龍次指出,日本警察沒有採取對策,這將會讓日本步上英國・法國後塵。即使日本全國各地的外國不法分子發動暴動,警方也不出動。一旦日本國民與這些外國不法分子發生對立,警方就會幫助外國不法分子,並逮捕日本國民。日本人並不是討厭外國人,而是討厭那些否定日本價值觀的外國不法分子。
日本七月剛通過《國旗損壞處罰法》,在八月起施行,《國旗損壞處罰法》規定,若以「使人產生強烈不快或厭惡感的方式」,公然損毀、移除或污損國旗者,最重會被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萬日圓以下(約新台幣3萬9820元以下)罰金。條文規定,不論行為人的意圖或目的為何,是否構成處罰,將綜合考量行為的外在形式、周遭情況及其他客觀情形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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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七月剛通過《國旗損壞處罰法》,在八月起施行,《國旗損壞處罰法》規定,若以「使人產生強烈不快或厭惡感的方式」,公然損毀、移除或污損國旗者,最重會被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萬日圓以下(約新台幣3萬9820元以下)罰金。條文規定,不論行為人的意圖或目的為何,是否構成處罰,將綜合考量行為的外在形式、周遭情況及其他客觀情形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