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梨縣富士河口湖町飯店的台女命案,案情有了新進展。27歲台籍女子楊閔涵21日依涉嫌違反日本《銃刀法》被移送檢察署,日本電視台也拍下她的移送畫面。案件進入檢察官偵辦階段後,日本警方的下一步、楊閔涵會被羈押多久,以及她如果不認罪該怎麼處理,都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
送檢畫面曝光 房內無打鬥痕跡
日本山梨電視台(UTY)21日報導,楊閔涵依涉嫌違反《銃刀法》移送檢察署。報導也引述調查人士的說法指出,案發房間內沒有爭執的痕跡,38歲金姓死者身上也沒有抵抗造成的傷,被發現時仰躺在床上。
日本放送協會(NHK)同日也引述調查人士說法報導,楊閔涵是在旅行團行程期間買下這把菜刀。台灣媒體則引述《讀賣新聞》報導指出,這把菜刀不是飯店的物品,很可能是在當地商店購買,警方懷疑可能是預謀犯案。
不過,楊閔涵為什麼要買刀、怎麼進入死者入住的單人房,以及犯案動機,日本警方目前都還沒有對外說明。
最長羈押23天 11月上旬決定起訴與否
依照日本刑事程序,警方逮捕嫌犯後須在48小時內送檢,檢察官則要在24小時內決定是否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核准後,可先羈押10天,必要時再延長10天。
日本法務省說明,同一個案件從逮捕到決定是否起訴,最長是23天。楊閔涵19日晚間被捕,以此推算,檢方最晚要在11月上旬左右,決定是否以《銃刀法》起訴她。
下一步:恐改依殺人罪「再逮捕」
不過,楊閔涵被關押的時間很可能不只23天。日本警方常見的辦案方式,是先用比較容易成立的罪名逮捕嫌犯,在羈押期間蒐集證據,等證據到位後,再以更重的罪名「再逮捕」。由於每個罪名都可以重新逮捕和羈押,期限也會重新計算。
外界預料,日本警方接下來會在羈押期間,完成菜刀血跡和死者DNA的比對、追查購刀紀錄和店家監視器,並調閱飯店門卡紀錄和走廊監視器,釐清楊閔涵什麼時候進入死者的房間。一旦證據足夠,就可能改以殺人罪名再逮捕。
如果最後被以殺人罪起訴,這起案件將進入日本的「裁判員裁判」,由職業法官和民眾選出的裁判員共同審理。審判前通常要先整理爭點,一審判決往往要等上幾個月到一年以上。
不認罪也能起訴 定罪率逾99%
楊閔涵目前只承認「持有刀具是事實」,沒有承認殺人。那麼,如果她堅持不認罪,該怎麼辦?
事實上,日本和台灣一樣,起訴並不需要被告自白,只要證據夠充分就能起訴。楊閔涵在現場被發現時手持沾血菜刀,加上購刀紀錄、監視器畫面等證據,都可能成為檢方起訴的依據。日本檢察官的起訴率約37%,但因為檢方通常只在證據非常充分時才起訴,起訴後的定罪率超過99%。
楊閔涵也有權保持沉默,並可私下會見律師,偵訊和審判也都會提供翻譯。日本法務省強調,否認或沉默不能被當作有罪的證據。不過,日本律師不能陪同偵訊,這也是國際人權組織長期批評日本「人質司法」的原因之一。此外,她是外國人,法官可能認為有逃亡疑慮,交保的機會很低。
日警少開記者會 消息多來自「調查人士」
不少讀者好奇,為什麼日本警方一直沒有出面說明案情?事實上,日本警方通常只會正式公布逮捕罪名、被害人身分和解剖結果等基本資訊,很少召開記者會說明細節,其他消息多半是由「調查相關人士」向媒體透露。在以殺人罪名再逮捕之前,警方通常也不會公開太多偵查內容。
(在判決確定前,任何人都應被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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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山梨電視台(UTY)21日報導,楊閔涵依涉嫌違反《銃刀法》移送檢察署。報導也引述調查人士的說法指出,案發房間內沒有爭執的痕跡,38歲金姓死者身上也沒有抵抗造成的傷,被發現時仰躺在床上。
日本放送協會(NHK)同日也引述調查人士說法報導,楊閔涵是在旅行團行程期間買下這把菜刀。台灣媒體則引述《讀賣新聞》報導指出,這把菜刀不是飯店的物品,很可能是在當地商店購買,警方懷疑可能是預謀犯案。
不過,楊閔涵為什麼要買刀、怎麼進入死者入住的單人房,以及犯案動機,日本警方目前都還沒有對外說明。
最長羈押23天 11月上旬決定起訴與否
依照日本刑事程序,警方逮捕嫌犯後須在48小時內送檢,檢察官則要在24小時內決定是否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核准後,可先羈押10天,必要時再延長10天。
日本法務省說明,同一個案件從逮捕到決定是否起訴,最長是23天。楊閔涵19日晚間被捕,以此推算,檢方最晚要在11月上旬左右,決定是否以《銃刀法》起訴她。
下一步:恐改依殺人罪「再逮捕」
不過,楊閔涵被關押的時間很可能不只23天。日本警方常見的辦案方式,是先用比較容易成立的罪名逮捕嫌犯,在羈押期間蒐集證據,等證據到位後,再以更重的罪名「再逮捕」。由於每個罪名都可以重新逮捕和羈押,期限也會重新計算。
外界預料,日本警方接下來會在羈押期間,完成菜刀血跡和死者DNA的比對、追查購刀紀錄和店家監視器,並調閱飯店門卡紀錄和走廊監視器,釐清楊閔涵什麼時候進入死者的房間。一旦證據足夠,就可能改以殺人罪名再逮捕。
如果最後被以殺人罪起訴,這起案件將進入日本的「裁判員裁判」,由職業法官和民眾選出的裁判員共同審理。審判前通常要先整理爭點,一審判決往往要等上幾個月到一年以上。
不認罪也能起訴 定罪率逾99%
楊閔涵目前只承認「持有刀具是事實」,沒有承認殺人。那麼,如果她堅持不認罪,該怎麼辦?
事實上,日本和台灣一樣,起訴並不需要被告自白,只要證據夠充分就能起訴。楊閔涵在現場被發現時手持沾血菜刀,加上購刀紀錄、監視器畫面等證據,都可能成為檢方起訴的依據。日本檢察官的起訴率約37%,但因為檢方通常只在證據非常充分時才起訴,起訴後的定罪率超過99%。
楊閔涵也有權保持沉默,並可私下會見律師,偵訊和審判也都會提供翻譯。日本法務省強調,否認或沉默不能被當作有罪的證據。不過,日本律師不能陪同偵訊,這也是國際人權組織長期批評日本「人質司法」的原因之一。此外,她是外國人,法官可能認為有逃亡疑慮,交保的機會很低。
日警少開記者會 消息多來自「調查人士」
不少讀者好奇,為什麼日本警方一直沒有出面說明案情?事實上,日本警方通常只會正式公布逮捕罪名、被害人身分和解剖結果等基本資訊,很少召開記者會說明細節,其他消息多半是由「調查相關人士」向媒體透露。在以殺人罪名再逮捕之前,警方通常也不會公開太多偵查內容。
(在判決確定前,任何人都應被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