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叫車與外送平台Grab今年3月底宣布將以6億美元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預計今年下半年完成收購。而相關審查仍有待公平會通過,今(21)日下午公平會召開臨時記者會說明,公平會於今日第1825次委員會議充分審議後進行表決,「多數委員認為應予禁止」,決議認為「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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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宣布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若公平會審查通過,Grab預計於2026年下半年完成交易,規劃2027年上半年完成平台整併,將原foodpanda用戶全面轉移至Grab應用程式,對於台灣長期由UberEats與foodpanda形成「雙龍」寡占結構產生改變。

若Grab結合foodpanda恐產生「限制競爭」 公平會: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

公平會表示,我國外送平台目前由foodpanda及Uber Eats兩大平台主導,呈現「雙占」的市場結構,雖然本案參與結合事業Grab與富胖達公司彼此並未在台灣市場直接競爭,但結合完成後,Grab將取代富胖達公司進入台灣市場,成為UberEats主要的競爭對手。

但UberEats的母公司Uber持有Grab約13.1%的股份,Uber執行長過去還曾長期擔任Grab董事,雙方在其他市場有密切的互動及商業合作,公平會認為,Grab與Uber之間的股權連結、董事兼充及商業合作歷史,將降低Grab未來與UberEats在台灣市場競爭的誘因與能力,產生限制競爭效果。

公平會說明,決議認為Grab與富胖達公司結合的限制競爭「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且申報人所提承諾措施「不足以消除限制競爭疑慮」,無法以附加條件或負擔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其結合。

張乃文編輯記者

📍醫藥線記者
📍世新大學新聞學系畢業
📍長期關注公共衛生、醫療政策、疾病防治等
目前跑醫藥線新聞。工作上經常接觸到醫療政策、公共衛生、疾病防治以及臨床新知等,學到許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