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40歲姚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樹人路往鎮中路方向行駛,不僅車身左右搖晃,面對員警交通指揮竟毫無反應,甚至持續朝員警所在方向靠近。兩員警隨即主動上前攔查,姚男辯稱自己吃安眠藥,所以神情恍惚。但值勤員警發現姚男手指夾電子菸及菸彈,懷疑他毒駕,經檢測確認陽性,將他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法辦。
高雄警局前鎮分局指出,10月18日上午10時左右,前鎮區鎮中路與樹人路口因交通事故,路面殘留油污,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為避免其他用路人發生二次事故,隨即在場疏導交通,發現姚男騎機車搖晃,且對2名員警指揮交通毫無反應,甚至持續朝員警方向靠近。
員警隨即攔下姚男盤查,面對警方詢問,姚男神情恍惚、反應遲緩,聲稱自己只是服用了安眠藥,並表示身上沒有其他違禁物品,卻又從外套口袋取出兩支電子菸機體及兩顆已使用完畢的菸彈。員警研判,懷疑姚男涉及施用毒品後駕車。
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姚男竟從未考領駕駛執照,卻仍騎乘機車上路。經依法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並依規定實施施用毒品後駕車觀測,且菸彈經檢驗呈毒品陽性反應,全案依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等規定,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另針對姚男交通違規依法舉發。姚男無照駕駛,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6,000元罰鍰;施用毒品後駕車,最高可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兩項違規合計最高恐面臨新臺幣12萬6,000元罰鍰,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查扣車牌。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強調,維護道路安全不僅在於處理已發生的事故,更在於及早發現並排除潛在危險。施用毒品後駕車猶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稍有不慎便可能危及無辜用路人,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強化巡邏及交通執法,嚴正取締毒駕行為,全力守護市民生命與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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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隨即攔下姚男盤查,面對警方詢問,姚男神情恍惚、反應遲緩,聲稱自己只是服用了安眠藥,並表示身上沒有其他違禁物品,卻又從外套口袋取出兩支電子菸機體及兩顆已使用完畢的菸彈。員警研判,懷疑姚男涉及施用毒品後駕車。
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姚男竟從未考領駕駛執照,卻仍騎乘機車上路。經依法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並依規定實施施用毒品後駕車觀測,且菸彈經檢驗呈毒品陽性反應,全案依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等規定,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另針對姚男交通違規依法舉發。姚男無照駕駛,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6,000元罰鍰;施用毒品後駕車,最高可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兩項違規合計最高恐面臨新臺幣12萬6,000元罰鍰,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查扣車牌。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強調,維護道路安全不僅在於處理已發生的事故,更在於及早發現並排除潛在危險。施用毒品後駕車猶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稍有不慎便可能危及無辜用路人,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強化巡邏及交通執法,嚴正取締毒駕行為,全力守護市民生命與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