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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個後悔的是,拍攝爆料影片時頭髮實在太醜,因此今天乾脆直接戴帽子入鏡;第3則是當時因為太過憤怒,發表影片批評「失敗的人類」,卻沒有把細節說清楚。鍾明軒更繼續爆料,行銷部門原本都同意他的配音邀約,卻在會議提起時被否決,認為該片商「犯了不專業跟不尊重的錯誤」。
他說:「你們的行程是行程,我們的行程也是行程,你們的時間是時間,我們的時間也是時間。」至於有網友抨擊他,指稱雙方沒有白紙黑字簽約,對此鍾明軒念出《民法》第153條第1項,認為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因此鍾明軒認為契約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