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還有一個原因是,最初衙門在管理受刑人的簿子上,會用鴨血寫上被判處死刑的受刑人姓名,衍伸到後來,只要是書寫罪犯的名字一律都用紅色墨水書寫,因此用紅筆寫名字代表不祥、凶厄,也成了禁忌。此外,傳說閻羅王在寫生死簿時,死期將至的人會用紅色標記,只要被閻羅王用紅色墨水寫下姓名的人,就代表大限之日即將到來,所以,用紅筆寫姓名才會成了大忌,長輩認為用紅筆書寫姓名會觸霉頭。
除了書寫名字外,平常的書信往來也應避免使用紅筆,若用紅筆寫信給好朋友、親人等,帶有「絕交」、「斷絕關係」的暗示,甚至有詛咒的意涵,像是在有些靈異故事、靈異電影中常會看到有人在自殺前,會寫下「血書」詛咒仇人,這是怨念非常深的報復行為。
不管你相不相信「丹書不祥」的說法,但日常生活中還是應該盡量避免用紅筆書寫他人姓名,或是寫信給他人,儘管自己並不在乎,對方也許會在意,若因此得罪他人可就不好了。(編輯:連宜方)
資料參考:
紹穎濤,《閉門羹是什麼,可以吃嗎?》(如果出版,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