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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也對這般不負責的行徑感到傻眼,紛紛留言替原PO抱不平「這種爛公司若我就趕快離職」、「老闆如果永遠回不來不就永遠拿不到」、「工作先做一半,剩下的領到薪水再做」、「老闆回不來怎麼辦」、「那就直接提前發薪啊,老闆有事嗎…」、「被放生了嗎」、「我也遇過給的回答是忘了算,然後五號延到十號、十號延到十五號」。
事實上,遇到上述這種公司拖欠薪資的行為,勞工是可以向工作地的勞工局進行申請勞資申訴單或是利用相關勞資糾紛的法扶諮詢,也可透過公司拖欠薪資為由請求非自願離職。另外只要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就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墊償,而勞動部也曾呼籲勞工只要一旦發現公司開始積欠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就應請雇主出具無法清償的證明,並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行政主管機關報備。(編輯: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