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長上任第一難題 賴峰偉要裁罰自己

▲澎湖縣長賴峰偉上任之後第一個難題竟然是必須賴峰偉裁罰自己(圖/記者張塵攝)
▲澎湖縣長賴峰偉上任之後第一個難題竟然是必須賴峰偉裁罰自己(圖/記者張塵攝)

記者張塵 / 澎湖報導

澎湖縣選委會24日上午召開的委員會,針對11月24日選舉日當天,地方報「澎湖時報」違規刊登賴峰偉競選廣告一案,委員們決議留待新任縣長上任後,將裁罰權移交給新聘任的委員上任後再行決議,此決定等同於讓賴峰偉決定如何裁罰賴峰偉,這顆「皮球」顯然又再踢回到賴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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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當日賴峰偉的競選廣告因澎湖時報的編輯作業疏失未撤下廣告(圖/翻攝自澎湖時報)

選舉日當天澎湖的地方報搞了一個大烏龍,有民眾檢舉「澎湖時報」在第6版違規刊登國民黨縣長候選人賴峰偉的競選平面廣告,明顯違反選罷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之嫌。根據選罷法第110條第5項規定,將可處新臺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依同條款第7項規定,處罰對象為委託人及受託人皆須受罰。

事件發生之後賴峰偉順利當選縣長,這段期間賴競選總部提出委刊單內容說明,委刊期間只到11月23日止,同時負責文宣的陳姓主任也出示Line簡訊,已再次提醒澎時呂姓社長要將廣告撤除以免違法;而澎湖時報第一時間坦承競選廣告係編輯作業疏失所致,與候選人賴峰偉無關。

澎湖縣選舉委員會選監小組上周開會決議,應裁罰澎湖時報50萬元,賴峰偉部分免罰,但是選委會乃合議制,公文在今天上午送交委員會決議。

今日上午一早選委會立即開會討論該議案,由於明天就是新任縣長賴峰偉上任,未來新任澎湖縣選委會主任委員將由賴峰偉擔任,本屆的委員似乎不想上火線,刻意低調將決定權還給新的委員決定,此舉卻造成裁判的球員都是同一人的尷尬場面。至於賴峰偉上任之後會如何處理此一裁罰案,已成為賴上任之後第一個要處理的棘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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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