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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網友紛紛推敲原因「當初新北自己搞到人家停業,現在又說人家不復業,是有啥好吵」、「八仙才是最衰的好嗎,借場地還露天的,明明協辦單位變成主事者還被停業,誰要再開啊」、「辦活動也不是八仙,借場地借到被停業,誰要復業」、「被吃豆腐還要人家復業,感受太差了」、「當年社會矛頭都指向八仙,主辦單位呢...搞到停業現在用要人家復業救在地經濟,完全沒資格」。
綜合網友意見,多數人認為在八仙塵爆事件發生時,出借場地的八仙不僅被停業遭到求償,還成了社會大眾指責對象,而主辦負責人呂忠吉二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
對此狀況,律師林智群也在臉書表達看法「說實話,八仙只是出借場地,那個場地還是露天的,沒有建築物消防問題,火災也不是八仙放的,只因為社會氣氛,就把氣出在八仙身上,硬要八仙後面的萬海集團買單,不拿錢出來賠,就讓八仙無法營業,人家後來決定不玩了,新北市政府再出來說八里沒發展,這些事情不就是自己搞出來的嗎?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