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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葉毓蘭表示,警察是維繫社會安全的第一線,其人身安全保障應該有更周全的措施,否則若社會安全網破洞無法及時修補,受傷害的是社會大眾。因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提出《刑法》第87條修正草案,若鑑定小組認定被告沒有痊癒可能,至少要有終生隔離的機制,才能判無罪。此外,也將提出《刑法》136條之一,增訂「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職,而施強暴脅迫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期待從法律的修訂上,讓執法人員執勤時有更周延的保障。
文傳會主委王育敏表示,國民黨除了透過立法院黨團提出修法,也呼籲政府應該盡快籌設「司法精神病院」,讓需要監護處分的精神疾病患者能獲得妥適安置與治療,化解社會對精神病患犯罪者的疑慮與不安。
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總會長耿繼文舉小燈泡的案例指出,兇嫌患有思覺失調症,判無期徒刑,但這次刺警兇嫌也患思覺失調症,卻獲判無罪,令人不解;他再舉非蓄意開車撞死人為例,即便沒有動機,也會判過失致人於死罪,但精神異常者殺警卻無罪,社會正義何在?
台北市退警協會副理事長賴富源提出兩項改善建議,一、強化員警教育訓練:加強第一線員警談判技巧及危機處理能力,建立簡單可行的標準作業程序,二、建立實質陪審制度:法官審判案件除遵照法律,亦應參酌社會意見,以在法律「法正義」和民眾「法感情」之間,獲致較妥適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