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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執行協理劉韋德律師指出,依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果交屋坪數小於合約坪數,不足部分建商應全部找補;若交屋坪數大於合約坪數,多出的坪數消費者找補最多不超過2%。
多退少補的價格計算範圍,包括土地、主建物、附屬建物等,依當初談定不同單價進行計算。舉例來說,假設花1000萬購入預售屋,主建物合約明訂為30坪,換算主建物價格600萬元,則主建物計算單價為600÷30=20(萬元),若交屋時僅28坪,建商需找補消費者2坪,也就是補給消費者40萬元;但如果交屋為32坪,多出的坪數超過2%,消費者額外支付給建商僅以2%為限(即為0.6坪),最多需給建商12萬元。
此外,劉韋德也提醒,因為買房涉及大筆金額交易,面積差1坪可能就相差數十萬元,簽約時需特別謹慎;但如果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房屋登記總面積,任一坪數誤差超過3%,買方可以主張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