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不堪言語羞辱墜樓 教長潘文忠:深入調查霸凌案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出席教育委員會。(圖/記者陳明安攝,2017.3.16)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出席教育委員會。(圖/記者陳明安攝,2017.3.16)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日前台中市一名14歲學生疑似遭同學長期霸凌,該名學生不堪長期受辱又向校內教師求救未果,於近日墜樓導致雙腿變形。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已請國教署聯繫台中市教育局了解詳情,絕對毋枉毋縱,而處理不適任教師更是本次修教師法重點,若教育人員違反規定將有更明確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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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所國中本月22日驚傳墜樓事件,家屬於今(25)日凌晨在網路論壇爆料,表示班上三位同學不斷對學生施以言語和肢體霸凌、嘲笑學生外貌與氣質,甚至口出惡言:「你爸爸有AIDS,才會生下你這種AIDS GAY。」學生向老師求救,老師卻只表示,「就算你媽媽來學校,老師也沒辦法處理。」家屬更爆料,學生跳樓受傷後赴校申請平安保險理賠,學校竟要求欄位不得寫霸凌,只能稱是「意外」。

4月20日適逢葉永鋕逝世19年,教育部長潘文忠特別於臉書貼文表示社會要引以為戒,校園中應建立讓學生安心學習的環境,絕不讓悲劇再次重演。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日稍早出席教育基金會終身學習圈記者會受訪時表示,對於台中霸凌案,已經委請國教署聯繫台中市教育局深入調查,不能單以學生受傷做成結果,對於學生於過程中受到何種欺凌一定要深入了解。

對於本案中教師是否失職?潘文忠談到,本次修訂教師法草案鎖定不適任教師處理,不適任教師處理重點在於嚴重影響到學生身心健康,或違反霸凌、體罰等相關事宜,都將成為學生學習歷程中的陰影。希望透過本次修法,能將過去條文中不明確之處再做研議,讓違反規定的教育人員能有明確處置。對於該案地方政府會再查處,絕對毋枉毋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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