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廣場》李沅珉/酒駕樣態萬千 重罰別忽略了法理情

立法院在3月26日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讀,未來將對酒駕者提高罰則,累犯將強制裝設酒精鎖,酒駕同車者也要處以新台幣 6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圖/翻攝自林佳龍臉書)
立法院在3月26日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讀,未來將對酒駕者提高罰則,累犯將強制裝設酒精鎖,酒駕同車者也要處以新台幣 6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圖/翻攝自林佳龍臉書)

文 / 李沅珉

李沅珉/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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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務部執行署各地分署積極清查酒駕罰鍰繳納情形,根據統計,花東地區有將近2千人積欠酒駕罰鍰、金額高達1億元,雖然「酒駕零容忍」的社會共識喊得震天價響、刑責不斷加重,花東地區仍然嚴重的酒駕問題,戳破「台北看天下」的迷思,也破滅嚴刑峻法的幻想。

酒駕犯罪樣態千萬種,開百萬名車、徹夜飲酒狂歡、肇事致死還怒罵員警的個案特別受到媒體關注,也是引起輿論憤怒的主因,但實際數據顯示,無論是取締件數、事故數,機車才是酒駕案件大宗,數量將近小客車的兩倍,其中不乏欠缺酒精知識而飲用藥酒的勞工族群、毫無犯意的宿醉酒駕、罹患酒癮的病患,處理這類的個案如果無法權衡變通,而僅是一律重罰,不僅不公平,還會衍伸更多複雜難解的社會問題。

例如花蓮分署賴姓執行官承辦的其中一件案子,林姓義務人不僅是低收入戶,還罹患肝病、心臟病和高血壓,靠著打零工根本無法負荷償還計畫,名下的不動產近日就會被查封。雖然新聞中未提及林男的犯罪事由,但筆者擔心的是,原本就貧病交迫的林男失去住所後,不僅積欠的罰鍰更不可能如期繳納,有沒有可能造成偷拐搶騙、露宿街頭等其他社會問題?更不要說如果林男罹患酒癮,政府有沒有辦法定期追蹤戒治療程?

筆者絕非主張貧困者酒駕不用受罰,而是如果法律條文訂的太死、太嚴苛,導致完全沒有量刑的空間,也無法考量犯罪者的各種社會背景,反而是一種不正義,最終只會導致更難解的問題結構。

花東地區酒駕犯欠繳罰款的狀況全台最嚴重,難道是因為東部居民特別天性惡劣嗎?絕對不是,是因為受人民情緒主導的修法歷程,完全忽視了六都與偏鄉在經濟資源、大眾運輸、社會支持各方面的懸殊落差,不分青紅皂白的一律重罰,本質上就是對弱勢族群的歧視,應該要有人為他們發聲:當地叫得到計程車或代駕嗎?公車客運路線的分佈足夠嗎?職場或家庭問題的心理壓迫有求助管道嗎?把先天不利而被迫成為犯罪者的民眾逼到窮途末路,只是解決人,並不會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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