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遭霸凌下體疼痛、難如廁 全教會:惡師恐重返校園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今(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若四維國小校方不積極處理,該名教師恐於近期回歸校園。(圖/全教會提供)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今(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若四維國小校方不積極處理,該名教師恐於近期回歸校園。(圖/全教會提供)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今(6)日召開記者會,去年桃園市四維國小發生教師體罰霸凌事件,導致學生下體疼痛、半夜尿床,家長以性平事件通報,性平會亦建議將該名教師解聘。但校方諳不法律程序,以至於教師訴願成功解聘遭撤銷,後又見校長處理不積極,全教會呼籲校長應強化處理程序、保障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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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上週甫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修法重點著重於定義、處理不適任教師。今日稍早全教會召開記者會表示,桃園市四維國小去年發生教師體罰霸凌事件,A生遭甲師用掃把棍穿過下體,隨後用棍子托高將學生抬起,讓全班同學嘲笑。之後A生表示下體疼痛,且有如廁困難、半夜尿床等情事,才跟家長表示,曾遭甲師以掃帚棍子穿過下體處罰。

家長以性平事件申請學校性平會調查,經性平會的調查小組調查後發現上述情況屬實;不僅如此,甲師也常對其他學生施以體罰。依照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2款:「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建議校方應「解聘」甲師。

該案移送學校處理後,學校雖組調查小組但未經過調查,直接以性平會的調查報告移請教評會審議。教評會通過解聘後,甲師向桃園市政府提起訴願,桃園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定學校未盡職權調查之義務,也未斟酌或調查對於當事人有利事項、未就當事人所提意見予以回應,或說明不採理由等程序不備之事項。

綜觀上述情事,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定甲師訴願有理由、撤銷解聘處分。全教會表示,學校若不積極強化處理程序,甲師將於近日返回學校復職。

A生家長向全教會陳情,全教會表示,經了解後四維國小校長沈樹林處理態度消極,日前學校人事主任希望聘請律師協助,但沈樹林藉口沒有預算,卻又不向桃園市教育局申請協助。

4月29日桃園市教師會赴學校與校長溝通,校長親口回應學校已聘請律師處理,但本月初卻發現學校其實未聘雇律師;同時有傳聞,該案有地方政治人物施壓,要求校長放過甲師。全教會表示,若校長不夠積極,本案恐怕將有證據不足或程序一再違法,最後不了了之的情況。

全教會表示,處理不適任教師是社會的共識,但主要處理關鍵是校長是否啟動,以及調查過程是否完備。桃園市四維國小沈樹林校長應積極處理,全教會願意提供專業人才,協助學校進行蒐證及調查程序,期盼能將本案前因後果說明清楚,給予當事人合理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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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