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王淑慧說,為避免不必要的爭議,洽交通部及鐵路機構瞭解如下,記名車票目前只有臺鐵的花東實名制車票與TR-PASS學生版車票,以及高鐵的定期票與回數票屬之;無記名車票則是除上開記名車票以外之票種車票均屬之,並不是在網路訂票時輸入證號、姓名及使用信用卡付費就是記名車票。
關於遺失車票的處理方式,王淑慧表示,遺失記名車票,可依雙鐵揭露或公告的做法辦理掛失後,申請退費或補發車票;遺失無記名車票,須向雙鐵報備,再重新購/補買同日、同起訖區間車票後,才能搭車。如果消費者事後尋獲車票,並且經雙鐵查明該車票未曾使用,消費者可以在一年內,向雙鐵請求退還票價,最多可退8成票款,也可請求退還票價的「一年」期限起算日,是以「遺失車票上所載之搭乘日」作為計算標準。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無記名車票使用上是認票不認人,車票遺失後,如果要申請退款,必須附上尋獲的車票,並經鐵路機構查明沒有使用,才能在期限內請求退費。最重要的是,車票就像荷包裡的鈔票,不論買票、取票或搭車時,都要妥善保管好,才能有個順利又愉快的美好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