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同婚專法最終戰 性別團體再籲:公投無法凌駕釋憲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針對立委林岱樺提出的同婚專法中的同性結合版本,表示共同監護是罔顧孩童權益,他們希望立委們能夠三思重新考慮。(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19.05.08)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針對立委林岱樺提出的同婚專法中的同性結合版本,表示共同監護是罔顧孩童權益,他們希望立委們能夠三思重新考慮。(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19.05.08)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長蘇嘉全今(9)日針對同性婚姻專法草案主持朝野協商,裁示14日將進行逐條審查,並於17日進行院會最終表決。婚姻平權大平台稍早回應,表示只有行政院的版本肯認「同性婚姻」,也是唯一符合公投結果、又符合大法官748字號釋憲意旨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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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大法官做成748字號解釋,認定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要求立法機關須於兩年內提出相關法令保障,若否,於釋憲兩年後同性將可直接適用民法登記結婚。

日前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一定會在524、兩週年屆滿前作出決定。目前已有三部草案送交立院,分別為行政院於今年三月提出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與保守團體委請立委賴士葆、立委林岱樺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三案皆逕付二讀併案協商,預計於14日進行逐條審查、17日進行院會最終表決。

婚姻平權大平台稍早表示,今日協商時仍有立委堅持公投結果凌駕憲法,但司法院已再度聲明,公投結果無法凌駕憲法位階的大法官解釋。蘇嘉全也已釐清,往後在立法院的法案協商,都還是在憲法與公投的交集結果之下來處理同婚專法。目前仍只有行政院版本肯認「同性婚姻」,是唯一既符合公投結果、又符合釋字748號解釋意旨的版本。

婚姻平權大平台再談到,若下週立法院通過的不是保障「同性婚姻」的草案,而是和釋憲牴觸的「同性結合」或「同性家屬」,恐使婚姻落入一國兩制的窘境。

婚姻平權大平台副總召鄧筑媛表示,以法國為例,法國同性戀和異性戀皆可使用伴侶制度,之後為了保障同志權益,故修正民法保障雙邊婚姻,但伴侶制度仍對異性戀和同性戀開放。當前台灣同志碰到的問題,在於可能面臨制度上的不同,若屆時同志只能適用伴侶制度、或被定義為家屬,大法官可能又要再次解釋,為什麼同性會是「結合」和「家屬」而非婚姻,只是落入硬性劃分、造成社會資源消耗。

婚姻平權大平台再次重申,政院版草案已是退無可退的選擇。下週同性婚姻草案邁入最後關鍵階段,蘇嘉全宣布法案二三讀時間為5月17日,性別團體將於當日號召群眾到立法院外見證同婚法案的歷史走向,呼籲立委莫成為婚姻一國兩制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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