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廣場》李沅珉/防制未成年飲酒,關鍵在家長態度

▲台灣自民國100年起,即明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禁止父母供應酒予兒童及少年,實際上幾乎未曾落實稽查。(圖/Pixabay)
▲台灣自民國100年起,即明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禁止父母供應酒予兒童及少年,實際上幾乎未曾落實稽查。(圖/Pixabay)

文 / 李沅珉

李沅珉/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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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5年香港成人對飲酒的認識、態度和行為調查》,發現43.1%受訪者曾在18歲以前飲酒,另一份研究顯示中學生的酒品來源42.5%來自家長。台灣自民國100年起,即明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禁止父母供應酒予兒童及少年,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歷次修法不斷調高罰鍰金額,但實際上幾乎未曾落實稽查。

應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卻反而成為未成年過早接觸酒精的加害者,顯示「父母低估了未成年飲酒問題的嚴重性」幾乎所有父母都認同不應該讓未成年子女購買酒品,但同時卻以為讓子女在家、在大人的眼皮下喝酒就沒有問題,這顯示了酒精衛教知識的嚴重不足。多數國家都設有合法飲酒年齡的限制,主要是基於健康考量,兒童及青少年的身體器官尚未發展成熟,過早接觸酒精會造成大腦永久的損害,甚至可能增加日後酒精成癮風險。換句話說,在家或是在外飲酒、和父母或是和朋友一起飲酒,對未成年人造成的身體傷害都是一樣的。另一方面,若父母對未成年飲酒保持相對寬容的態度,子女在耳濡目染下非常容易對酒產生錯誤認知。

香港衛生局醫療衞生研究基金也在今年度注意到父母態度對防制未成年飲酒的重大影響,首度將「提升父母的能力,以助他們與子女討論與酒精有關的問題」列為重點工作項目,父母不僅應該嚴格禁止未成年子女飲酒,更應該積極協助子女建立對酒的正確認知,例如如何拒絕同儕壓力、認識酒對生理的影響,畢竟父母是子女的第一個導師,也是防止未成年飲酒的第一道防線,雖然現況下法律已經規範了業者販賣酒品必須查驗證件、酒類廣告只能在深夜播送、酒類行銷不能針對兒童及青少年,但如果在家中父母未能堅守立場,再多的學校教育、再多的法令限制,終究是功虧一簣。

兒童及少年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政府應給予適當協助及保護,對於違法供應酒給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例如網路上曾流傳讓幼兒飲酒的直播影片,有關單位應該更加積極追查、開罰。除此之外,應該仿效香港衛生局的作法,透過產官學全方面的社會教育,讓父母、監護人或照顧者都清楚認知到禁止未成年飲酒的重要性,才能真正保護國家未來的主人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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