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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密集群居的集合式住宅,飼養大量動物,製造出動物噪音問題、環境衛生問題,嚴重影響鄰近居民日常生活,政府相關單位竟束手無策。動保處表示,對於動物噪音問題,動保法並無相關規定可處,狗吠噪音擾鄰,警方可依社維法裁罰,除非飼主明顯有虐狗、狗咬人或其他明顯違反動保法規定,否則,動保處很難處理。動保處也無奈坦言,動保法基本精神就是為善待動物而設。
台南市尊重動物生命協會總幹事李惠文指出,此類問題並非無法可解,政府相關單位甚至相關團體,要深入了解該飼主及其飼養之犬隻的實際狀況,飼主身心狀況、飼主與犬隻生活的環境條件、犬隻是否得到妥善之照料等。李惠文強調,關鍵是飼主能否妥適管理犬隻,不讓犬隻亂吠製造噪音,也不能讓犬隻在室內及戶外隨處大小便,製造環境髒亂與惡臭問題。
警方的處理手段,除了勸導及依社維法裁罰外,沒有其他選擇;而環保局對狗吠噪音問題更是沒輒,環保局說,狗吠噪音非屬持續性、不間斷發出的聲音,因此無法透過儀器量測。而室內豢養大量動物致造成惡臭問題,環保局表示,因室內屬於私人空間,除非造成公共空間之環境髒亂,否則,環保局無法可處。
這些居民白晝夜晚幾乎不得安寧,住隔鄰的更可憐,近距離的狗吠聲直讓人精神崩潰,就連窗戶都不敢開,因為沖天惡臭令人難忍。這些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被那聲稱是愛狗人士及其飼養的12隻狗強行剝奪,一天忍過一天,忍無可忍多次溝通無效,找了里長也報了警,這才發現,政府相關單位竟無法處理,只能任由無辜百姓平白受虐受苦。
政府相關單位口口聲聲說沒有踢皮球,都說無「法」可處,雖每個人都有飼養動物的權利,也有動保法的法令保障動物能得人類善待,那遭遇動物噪音及惡臭這類問題、無法正常生活的百姓又該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