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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行政院增列的理由有二,一是防止連署偽造,二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無黨籍候選人連署書應附身分證。呂秀蓮認為,這二個理由根本是頭痛醫腳,本末倒置,因為如涉偽造早有刑法可罰,怎可因此而懲罰全國18歲以上的國民?
呂秀蓮說,公投為憲法保障育直接民權,而國民身分證為全體國人的基本隱私資料,如此做為必使大多數公民望之卻步,增加公投連署的困難,也變相嚇阻公投進行。
呂秀蓮強調,過去國民黨主導的立法院制定的是鳥竉公投法,阻撓公投行使,如今全面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居然設下比鳥竉更困難的障礙,變相剝奪公投的行使,大開台灣民主倒車,愧對民主先賢。
前國防部長蔡明憲則指出,行政院公投法要附身分證影本,幾乎是讓公投難上加難,且與公投的意旨是相衝突的。大法官603解釋曾指,按指紋發身分證是違憲是違反憲法的基本人權,如果立法院要通過附身分證,已違反人民身分的尊嚴,有可能流出違反憲法的隱私權。他呼籲立法院一定要思考是否有違憲的問題。
至於電子連署,蔡明憲說,2007年已通過公投法授權中選會用電子連署,但卻遭拖延2年,如果用電子連署就能解決死人連署問題,行政院以去年有十個公投為由要廢除,這是因噎廢食,而立法院法制局更呼籲中選會盡速通過電子連署。
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也說,蔡英文總統與年輕人很好,但卻要剝奪18歲的公投權讓人不解,他感嘆現在的政府是蛇鼠一窩;前國安會副秘書長張旭成則呼籲政府,應儘速成立新單位,專司處理公投相關事宜,因為從執法上來看,中選會與根本是不相干的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