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過勞駕駛危害安全 桃園時力參選人提修法

▲林佳瑋建議應該要落實公路法第 47條來改善,甚至勒令停業,保障乘客安全,對於重大累犯的雇主要入刑責。(圖/時代力量桃園黨部提供)
▲林佳瑋建議應該要落實公路法第 47條來改善,甚至勒令停業,保障乘客安全,對於重大累犯的雇主要入刑責。(圖/時代力量桃園黨部提供)

記者李春台 / 桃園報導

時代力量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中壢區立委參選人林佳瑋等人今(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疲勞駕駛以及超時過勞危險程度,對生命財產安全危害,絕對不會小於酒駕,認為交通部應該修法,對重大累犯雇主,要納入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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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瑋表示,桃園市有很多市民,每天必須藉由客運上下班,針對客運司機超時工作、過勞的危險,認為這項一直被關心的議題,勞動部雖有裁罰多起,但交通部卻沒有對業者整頓,因此建議應該要落實公路法第 47條來改善,甚至勒令停業,保障乘客安全,對於重大累犯的雇主要入刑責,要求交通部要立刻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一律回歸勞基法,和勞動部的法例同步。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認為去年桃園市總共有 19起過勞,勞檢開罰,罰金太低,根本罰不怕,建議立委重新檢視。時代力量桃園黨部主委曾威凱表示,客運司機過勞問題,爭議已久,很遺憾政府跟立法相關部門處理態度,總是在重大悲劇發生之後,才來究責、道歉,於事無補,疲勞駕駛,超時過勞危險程度,跟酒駕不相上下,過去對業者比較傾向行政罰,對業者規範效果不大,呼籲就雇主以入刑責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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