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發回更審 吳東亮感意外與遺憾 台新續訴訟爭權益

▲台新金6月14日舉行108年股東常會,由董事長吳東亮親自主持。他會中也談到,對彰銀訴訟案發回更審感到意外及遺憾。(圖/記者顏真真攝)
▲台新金6月14日舉行108年股東常會,由董事長吳東亮親自主持。他會中也談到,對彰銀訴訟案發回更審感到意外及遺憾。(圖/記者顏真真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台新金控今(14)日舉行108年股東常會,由於彰銀經營權案,日前最高法院發回高雄法院更審,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也向股東說明,對判決結果感到非常意外與遺憾,除希望財政部應「誠信履約」,接下來的訴訟程序會繼續努力,爭取應有權益。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彰化銀行經營權訴訟案,台新金認為財政部違約致喪失彰銀經營權,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台新為最大股東時,財政部應支持台新指派過半董事,但財政部不服提出上訴,而最高法院23日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吳東亮今日親自主持股東會,也特別對所有股東表示,「這個結果讓我們感到非常意外與遺憾。」92年彰銀發生財務困境,發行GDR後也沒人買,政府當時一方面為執行公股金融機構整併政策,一方面也為解決彰銀問題,因此彰銀在94年以公開競標的方式進行增資,財政部還以書面公開支持得標人取得彰銀經營權。台新當時參與競標並以溢價365億元得標,之後並派出經營團隊努力經營,終於讓彰銀改頭換面、績效大幅成長。

不過,吳東亮指出,在台新金努力經營多年後,財政部卻毀約背諾,在103年以政府之力介入彰銀股東會的董事改選,以各種方式,強奪彰銀經營權,台新金不得已才提出訴訟、捍衛權利。

吳東亮還強調,法院至今都認為雙方是有契約且繼續有效,既然如此,台新金希望財政部應誠信履約,對於接下來的訴訟程序,台新金也將繼續努力,為公司爭取應有的權益。

此外,台新金今年第1季累計稅後盈餘較前期成長16%,展望下半年,吳東亮認為,在美中貿易爭端未見趨緩之下,將持續關切事件的發展,做好周全的因應,除了嚴謹風險控管,也會持續掌握台商回流的各項業務契機。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