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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惇涵說,不僅台灣國際上主要民主國家,無論美國、紐澳乃至於歐盟,也都陸續完成類似立法,例如美國強化了「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明確揭露包括輿論操作在內的境外力量涉入。
他強調,澳洲制定並嚴格執行「反外國干預法」等,透明化所有可能對澳洲民主運作造成干擾的外部力量;歐盟通過了嚴格審查境外資金對歐洲「戰略產業」的投資行為。
張惇涵表示,對於朝野黨團參考主要民主國家經驗,草擬相關法案,我們表示尊重,也期待經由國會廣泛討論,能讓國家的民主防禦網更為完整。
張惇涵說,媒體將防杜境外勢力介入民主機制、傷害國家安全的國會立法工作,比擬為威權時期用以打壓人權,未經民主國會制定的「刑法100」惡法,這是昧於事實、昧於國際民主社群趨勢,刻意誤導輿論的不當作法。
他強調,對於有媒體既赴北京聆聽中國大陸高層指導輿論方向,在國內又力阻台灣建立民主防禦機制,我們感到不解,並相當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