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最佳!台灣洗錢防制獲APG肯定 外交部欣慰、感謝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2018年11月5日對台灣展開第3輪相互評鑑。(圖/記者顏真真攝)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2018年11月5日對台灣展開第3輪相互評鑑。(圖/記者顏真真攝)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今年8月18日在澳洲坎培拉舉行第22屆年會,我國在第三輪相互評鑑報告在會中獲採認,評鑑結果列入最佳「一般追蹤」等級,顯示我國推動洗錢防制的優異成果獲APG的高度肯定。對此,外交部表示欣慰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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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指出,「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22屆年會,今年共有來自亞太地區包括我國在內的41個司法管轄體會員參加。我國的第三輪相互評鑑報告在會中經全體會員討論,共10多個會員發言支持,會中並一致通過採認,將我評鑑結果列為最佳的「一般追蹤」等級,

外交部表示,此舉使台灣從2011年受評的「加強追蹤」提升至最高「一般追蹤」等級,顯示政府及民間各界近年來協力推動洗錢防制的優異成果已經獲得APG的高度肯定。外交部對此結果表示欣慰,並對該組織及其所有會員的支持與肯定,表達誠摯感謝之意。

外交部指出,本屆APG年會我國由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外交部、中央銀行、法務部調查局及內政部警政署組成30人代表團參加,會中我國在11個效能遵循項目中,取得共計7個項目達到實質上相當有效。

另外,在40個法令遵循項目中,外交部說,達到大致遵循以上者計有36個,其中技術遵循部分有3項於大會中經10多個會員支持,獲同意提升為「大部分遵循(LC)」,整體評等達到最佳的「一般追蹤」等級,實屬難得。該評鑑結果將於約六週作業時間後,正式公告。

外交部表示,依據APG第三輪相互評鑑程序,評鑑結果分成「一般追蹤」、「加強追蹤」、「加速加強追蹤」及「不合作名單」。目前41個司法管轄體會員中,僅香港、澳門、印尼及庫克群島達到與我國相同的「一般追蹤」成績。

外交部說,我國於1998年加入APG,未來將續秉持專業、務實、有貢獻的原則,積極參與該組織,向國際分享經驗,致力成為國際洗錢防制的重要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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